绍兴市上虞海发农艺园林有限公司集装箱附带产品床头柜木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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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海发农艺园林有限公司集装箱附带产品床头柜木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R2024ZJ*
项目名称 (略) 上虞 (略) 集装箱附带产品(床头柜(木))转让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上虞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8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0-21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0.*元至指定账户( (略) 上虞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0695)。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清场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交易双方需在完成相关合同及支付款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在标的交接完成之日完成标的的运输工作等,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按照20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10个自然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余额由转让方全部没收。
项目编号 GR2024ZJ*
项目名称 (略) 上虞 (略) 集装箱附带产品(床头柜(木))转让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上虞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8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0-21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0.*元至指定账户( (略) 上虞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0695)。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清场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交易双方需在完成相关合同及支付款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在标的交接完成之日完成标的的运输工作等,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按照20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10个自然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余额由转让方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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