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土地前期整理
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土地前期整理
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项目土地前期整理竞投公告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新田经济联合社(以上称“地块权属人”)拟对西樵镇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G359( (略) )旁的临江产业园地块进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和三旧改造,进行连片整合开发。因缺乏资金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地块权属人 (略) 更新(“三旧”改造)政策文件精神,计划委托广东 (略) (下称“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http://**)以公开竞投的方式选取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负责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待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全部完成,符合出租或出让交付使用要求后,本项目地块将流转出让。现制定以下土地前期整理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明细表:
项目名称 | 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项目土地前期整理 |
项目类型 | 土地前期整理 |
中心编号 | 樵中农立[2024] 0002号 |
项目情况 | 土地面积:约51.23亩。项目地块中,属于三旧改造或村级工业园改造范围的土地面积约42.85亩,该部分地块计划出让的面积约42.85亩(第一经济社2.44亩,第二经济社18.65亩,第九经济社6.79亩,第十经济社14.97亩);不属于三旧改造或村级工业园改造范围的土地面积约8.38亩,该部分地块计划出让面积约8.38亩(第九经济社1.51亩,第十经济社6.87亩)。上述各项土地面积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核定面积为准。 |
整理期限 | (一)自地块权属人与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详见附件)之日起2年内完成本方案约定的所有工作,使本项目地块达到出租或出让交付使用条件。期满如仍未完成整理,经整理方申请且经地块权属人同意后,可延期一年;完成土地整理并具备流转条件时,土地整理协议自然终止。 |
准入条件 | 1、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已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投; 3、本项目竞得后不得转让。 |
竞投保证金 | ¥(略)元 |
竞投标底 | 100% |
注:
1、竞投原则
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享有的“增值收益比例”(即土地出让成交价高于底价部分)的竞投起始比例为100%,最低比例为50%,竞投幅度:0.5%/次(即每次举牌向下调整0.5%),竞投人也可按0.5%/次的整数倍进行叫价。以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享有的“增值收益比例”往下竞投,当“增值收益比例”到达最低比例时,竞投终止。若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方为一家,选定其作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若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方多于一家的,地块权属人通过下列方式从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方中选取一家作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
在竞投之日起15天内(本方案未注明为工作日的,均为自然日),地块权属人通过投票的方式(新田经联社成员代表表决)在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人中表决。若有两家竞投人,则以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如未有单位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进行第二次表决,选取票数最高的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表决结果须公示五个工作日;若有三家或以上竞投人,则以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如未有单位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将表决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选取票数最高的两家单位,再次进行新田经联社成员代表表决会议表决,以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如仍未有单位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以获得竞价得票最高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表决结果须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增值比例”最低比例的竞投方不得在各地块权属人村居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宣传,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他人、买票贿选等,一经发现取消竞投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
结果公示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届满之次日与地块权属人在西樵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签署《竞投成交确认书》。
2、实施主体
由新田经联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项目地块规划情况
项目地块可流转出让的计容面积约51.23亩(最终以流转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要点中载明的本项目可计容面积为准)。出让时具体规划条件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4、土地前期整理
(1)新田村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第九经济社、第十经济社同意对上述约51.23亩 (略) 更新(“三旧”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本竞投方案提及的项目面积和属于本经济社的实际面积,最终以土地前期整理后经政府部门核定的项目面积和本经济社实际权属面积为准)。
(2)为达到连片整合开发的目的,项目地块权属新田村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第九经济社、第十经济社的地块所有权证登记在新田村经联社名下,再进行确权办证。地块所有收益统一由新田村经联社收取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各经济社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不计利息)。
(3)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招土地前期整理方,负责出资对上述项目土地进行连片整合改造提升,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完善用地手续、补偿清拆地上建筑物、土地平整及围蔽等。
(4)上述 (略) 更新(“三旧”改造)及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工作中,新田村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第九经济社、第十经济社须配合土地前期整理方进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 (略) 更新(“三旧”改造)相关政策 (略) 更新相关手续、完善用地手续、签名、盖章及组织有关材料等工作(相关手续具体以实际办理为准),有关费用由土地前期整理方负责。按有关政策由土地前期整理方申请享受的相关奖励,由土地前期整理方申请享受。
(5)项目地块完善用地手续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后①项目地块拟采用协议流转出让的方式供地给土地前期整理方,由土地前期整理方进行改造建设;②如协议流转出让的方式未能通过或政策不允许,则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对地块进行流转出让。
5、本项目交易的详细事宜请查看竞投方案第四部分:《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项目土地前期整理方案》。
二、竞投注意事项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投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地块权属人有权追讨竞投人造成第二次竞投的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该项目的;
(3)竞投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竞得该项目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支付一份竞投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整理项目地块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整理项目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竞投保证金款项由上述竞投人平均分摊:
(1)竞投人不到场竞投的;
(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投的;
(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略) (略) 桂城街 (略) 1号嘉邦国金中心2座1303室。
3、竞投方案售价: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①收款人户名:广东 (略)
②收款人账号:(略)(略)
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 (略) 佛山中海千灯湖支行
④款项来源:新田村项目前期整理
注:上述账号为线上购买竞投方案报名用(竞投人须以公账转入),切勿存入竞投保证金,并需要以竞投人名义缴交,不能代缴。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可以采用现场支付的形式。
4、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7-(略)。
5、有意参加竞投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如非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需提供该项资料,授权委托书上必须详细记载授权事项,包括代为提交报名材料、代为参与竞投、代为签收相关文书等);
⑤报名费缴费凭证(现场报名的不需提供)
(略) 场监 (略) 出具的竞投人的企业机 (略) 章程复印件各1份; (略) 场监 (略) 网站查询的竞投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基本信息资料打印件(加盖竞投人公章)1份。
四、竞投时间、地点
1、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符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至10:00(北京时间),携带证明文件、获取竞投方案 (略) (略) 西樵镇登山大道3号西樵镇人民政府3号楼二楼3202会议室现场参加竞投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的,恕不接受。
2、参与竞投会议的竞投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陪同人员全部不超过3人)均需带齐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证照不全,将无法参与竞投会议。
3、竞投开始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10:00。
4、竞投地点: (略) (略) 西樵镇登山大道3号西樵镇人民政府3号楼二楼3202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地块权属人: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新田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略)
代理机构:
广东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7-(略)
地块权属人: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新田经济联合社
代理机构:
广东 (略)
2024年10月21日
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项目土地前期整理竞投公告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新田经济联合社(以上称“地块权属人”)拟对西樵镇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G359( (略) )旁的临江产业园地块进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和三旧改造,进行连片整合开发。因缺乏资金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地块权属人 (略) 更新(“三旧”改造)政策文件精神,计划委托广东 (略) (下称“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http://**)以公开竞投的方式选取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负责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待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全部完成,符合出租或出让交付使用要求后,本项目地块将流转出让。现制定以下土地前期整理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明细表:
项目名称 | 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项目土地前期整理 |
项目类型 | 土地前期整理 |
中心编号 | 樵中农立[2024] 0002号 |
项目情况 | 土地面积:约51.23亩。项目地块中,属于三旧改造或村级工业园改造范围的土地面积约42.85亩,该部分地块计划出让的面积约42.85亩(第一经济社2.44亩,第二经济社18.65亩,第九经济社6.79亩,第十经济社14.97亩);不属于三旧改造或村级工业园改造范围的土地面积约8.38亩,该部分地块计划出让面积约8.38亩(第九经济社1.51亩,第十经济社6.87亩)。上述各项土地面积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核定面积为准。 |
整理期限 | (一)自地块权属人与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详见附件)之日起2年内完成本方案约定的所有工作,使本项目地块达到出租或出让交付使用条件。期满如仍未完成整理,经整理方申请且经地块权属人同意后,可延期一年;完成土地整理并具备流转条件时,土地整理协议自然终止。 |
准入条件 | 1、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已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投; 3、本项目竞得后不得转让。 |
竞投保证金 | ¥(略)元 |
竞投标底 | 100% |
注:
1、竞投原则
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享有的“增值收益比例”(即土地出让成交价高于底价部分)的竞投起始比例为100%,最低比例为50%,竞投幅度:0.5%/次(即每次举牌向下调整0.5%),竞投人也可按0.5%/次的整数倍进行叫价。以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享有的“增值收益比例”往下竞投,当“增值收益比例”到达最低比例时,竞投终止。若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方为一家,选定其作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若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方多于一家的,地块权属人通过下列方式从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方中选取一家作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
在竞投之日起15天内(本方案未注明为工作日的,均为自然日),地块权属人通过投票的方式(新田经联社成员代表表决)在接受最低比例的竞投人中表决。若有两家竞投人,则以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如未有单位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进行第二次表决,选取票数最高的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表决结果须公示五个工作日;若有三家或以上竞投人,则以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如未有单位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将表决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选取票数最高的两家单位,再次进行新田经联社成员代表表决会议表决,以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如仍未有单位获得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以获得竞价得票最高的一家单位为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表决结果须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增值比例”最低比例的竞投方不得在各地块权属人村居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宣传,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他人、买票贿选等,一经发现取消竞投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
结果公示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届满之次日与地块权属人在西樵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签署《竞投成交确认书》。
2、实施主体
由新田经联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项目地块规划情况
项目地块可流转出让的计容面积约51.23亩(最终以流转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要点中载明的本项目可计容面积为准)。出让时具体规划条件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4、土地前期整理
(1)新田村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第九经济社、第十经济社同意对上述约51.23亩 (略) 更新(“三旧”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本竞投方案提及的项目面积和属于本经济社的实际面积,最终以土地前期整理后经政府部门核定的项目面积和本经济社实际权属面积为准)。
(2)为达到连片整合开发的目的,项目地块权属新田村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第九经济社、第十经济社的地块所有权证登记在新田村经联社名下,再进行确权办证。地块所有收益统一由新田村经联社收取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各经济社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不计利息)。
(3)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招土地前期整理方,负责出资对上述项目土地进行连片整合改造提升,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完善用地手续、补偿清拆地上建筑物、土地平整及围蔽等。
(4)上述 (略) 更新(“三旧”改造)及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工作中,新田村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第九经济社、第十经济社须配合土地前期整理方进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 (略) 更新(“三旧”改造)相关政策 (略) 更新相关手续、完善用地手续、签名、盖章及组织有关材料等工作(相关手续具体以实际办理为准),有关费用由土地前期整理方负责。按有关政策由土地前期整理方申请享受的相关奖励,由土地前期整理方申请享受。
(5)项目地块完善用地手续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后①项目地块拟采用协议流转出让的方式供地给土地前期整理方,由土地前期整理方进行改造建设;②如协议流转出让的方式未能通过或政策不允许,则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对地块进行流转出让。
5、本项目交易的详细事宜请查看竞投方案第四部分:《西樵镇新田村临江产业园项目土地前期整理方案》。
二、竞投注意事项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投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地块权属人有权追讨竞投人造成第二次竞投的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该项目的;
(3)竞投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竞得该项目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支付一份竞投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整理项目地块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整理项目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竞投保证金款项由上述竞投人平均分摊:
(1)竞投人不到场竞投的;
(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投的;
(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略) (略) 桂城街 (略) 1号嘉邦国金中心2座1303室。
3、竞投方案售价: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①收款人户名:广东 (略)
②收款人账号:(略)(略)
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 (略) 佛山中海千灯湖支行
④款项来源:新田村项目前期整理
注:上述账号为线上购买竞投方案报名用(竞投人须以公账转入),切勿存入竞投保证金,并需要以竞投人名义缴交,不能代缴。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可以采用现场支付的形式。
4、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7-(略)。
5、有意参加竞投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如非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需提供该项资料,授权委托书上必须详细记载授权事项,包括代为提交报名材料、代为参与竞投、代为签收相关文书等);
⑤报名费缴费凭证(现场报名的不需提供)
(略) 场监 (略) 出具的竞投人的企业机 (略) 章程复印件各1份; (略) 场监 (略) 网站查询的竞投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基本信息资料打印件(加盖竞投人公章)1份。
四、竞投时间、地点
1、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符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至10:00(北京时间),携带证明文件、获取竞投方案 (略) (略) 西樵镇登山大道3号西樵镇人民政府3号楼二楼3202会议室现场参加竞投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的,恕不接受。
2、参与竞投会议的竞投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陪同人员全部不超过3人)均需带齐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证照不全,将无法参与竞投会议。
3、竞投开始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10:00。
4、竞投地点: (略) (略) 西樵镇登山大道3号西樵镇人民政府3号楼二楼3202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地块权属人: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新田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略)
代理机构:
广东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7-(略)
地块权属人:
(略) (略) 西樵镇新田村新田经济联合社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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