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兴宁工业区丁墩山片区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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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兴宁工业区丁墩山片区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物的公告

拍卖公告

福建博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福建博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

本次拍卖依据 (略) (略) 作出的(2021)闽0783破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福建博 (略) 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拍卖标的

福建博 (略) (下称“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物(含: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等)。拍卖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瓯国用(2014)第*号

项目

登记信息

土地使用权证号

瓯国用(2014)第*号

土地使用权人

福建博 (略)

座落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

地类(用途)

商住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权面积

*.20㎡

终止日期

2053年6月7日、2083年6月7日

2.瓯国用(2014)第*号

项目

登记信息

土地使用权证号

瓯国用(2014)第*号

土地使用权人

福建博 (略)

座落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

地类(用途)

商住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权面积

2966.70㎡

终止日期

2053年6月7日、2083年6月7日

特别说明: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综合报告》,查无上述拍卖标的的查封、抵押数据。另,博新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因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存在被占用情况,管理人依法提起诉讼, (略) (略) 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2024)闽0783民初1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积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腾空、搬离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中249.64平方米的土地。

(二)地上物

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上有1幢建筑物,即1-19#综合楼(“博新·水西首府”售楼部),已完成建筑面积为2597.51㎡。

特别说明: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综合报告》,查无上述拍卖标的的查封、抵押数据。 (略) (略) 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2023)闽0783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 (略) 与刘文雄于2021年1月2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刘文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号)地块的“博新·水西首府”售楼部。2024年7月8日, (略) (略) 作出(2024)闽07民终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刘文雄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目 (略) 申请强制执行。

(三)规划条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1)该宗地的竞得人须按地块计容建筑总面积的10%就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并与其他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保障房建设标准以住建部门提供为准,保障房工程竣工并经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2)宗地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3)该宗地的竞得人须与2013-拍J2号地块竞得人共同负责承建该地块 (略) 总长604.5米、 (略) (略) 、路灯、 (略) 及绿地等公共设施工程,强弱电落地,具体建设标准按住建、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要求建设完成。工程造价以住建部门核定为准, (略) 新区 (略) 将预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给地块竞得人,工程竣 (略) 新区 (略) 、 (略) 、 (略) 等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部分(超过*元)由该两宗地块竞得人按宗地面积比例分摊出资。其他土地使用 (略) (略) 作出的瓯规[2012]148号《 (略) (略) 关于* (略) (一期)地块总平面及建筑方案规划设计要点的意见函》要求执行。

(四)评估价值

根据福建兴益资产房 (略) 出具的闽兴益房估字【2024】第F029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19#综合楼房产价值合计为190,662,500元,其中:瓯国用(2014)第* 号地块价值为174,740,700元、瓯国用(2014)第* 号地块价值为9,220,400元、1-19#综合楼房产价值为6,701,400元。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190,662,5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或其整数倍。特别说明:起拍价为拍卖标的的不含税评估价值,竞买成交后,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

(二)看样时间:意向竞买人与管理人联系后,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

(三)看样地点: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如果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七、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一)意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略) 将锁定该笔款项。

(二)竞价成交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福建博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建瓯御花苑支行,账号:*),用于冲抵拍卖价款。

(三)竞得者需在竞得拍卖标的后1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方式缴纳竞价余款,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福建博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建瓯御花苑支行,账号:*。转账时需注明“案号:(2021)闽0783破5号;款项性质:博新公司土地及地上物竞价尾款”。

(四)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价成交后竞得者如不符合竞拍资格或悔拍、未按期足额支付竞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以及其他已付价款不予退还,且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竞价时,原竞得者不得参加竞买。

八、竞价成交、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竞价成交的,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的交付标准为按实物现状交付,具体移交事 (略) 、管理人另行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移交后,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博新公司、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三)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的风险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其他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有关登记、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若拍卖标的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前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 (略) 置竞拍的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 (略) 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拍卖标的的不含税评估价值,竞买成交后,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六)拍卖标的在竞价成交之日( (略) 成交当天为竞价成交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管理人对办理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等登记、变更登记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的风险。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九、特别提示

(一)本拍卖公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拍卖公告全部内容。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知晓、认可、接受本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四)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自行调查拍卖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归属、权利负担、资产现状、交易税费承担、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如需)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承担未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如违反相关约定或拍卖成交后悔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五)竞买成交及买受人付清尾款后,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等的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如有需要,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登记和变更登记的责任和任何费用。如因登记或变更登记产生相应登记或变更登记等费用、委托第三方代办费用、管理人协助办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等过户手续费用等,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现状。本次拍卖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开展全面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管理人未取得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原件,意向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该情形对其竞拍拍卖标的可能的不利影响及将来竞拍成交后能否顺利办理权属证书、流程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并决定是否参与竞拍。若参与竞拍,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经初步查询,拍卖标的未发现抵押、查封信息,但管理人对此不予以保证,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的产权归属、权利负担、资产现状、交易税费承担、产权登记和变更登记要求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和交易全流程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参与竞拍,并承担法律风险。若拍卖标的存在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原因的查封的,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查封。

(八)拍卖标的以其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全面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九)如本拍卖公告内容存在瑕疵或需要其他特别注意的,管理人将在公告过程中予以更正;如公告内容产生变化的,以最终公告为准,请在竞拍前确认公告内容。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完 (略) 重整计划、博新公司现实状况, (略) 在拍卖标的上所负担的义务及需要承担的费用,并愿意在竞买成功后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划条件执行(相关有权政府部门变更规划条件除外)并承担费用。

(十一)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对拍卖标的的历次拍卖、变卖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

(一)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原件,无法向买受人移交权属证书原件。拍卖标的以其权属状况和不动产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拍卖标的的土地及地上物的位置、面积、性质、形态、质量、功能、用途、装修、配套、占有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拍卖标的现状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全面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权证等相关文件所载面积信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违章或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如因此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福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价成交后,博新公司、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或变更登记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地产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房地产政策导致不能过户以及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对于拍卖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瑕疵以及风险,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变更权利人的手续办理流程、条件,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财务资料不完整、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无法开具拍卖标的价款发票的风险和后果。

十一、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1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未知。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和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上拍机构和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次竞价因拍卖标的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十四、 (略) 上公开拍卖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拍卖标的的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管理人或有关部门。

联系人:福建博 (略) 管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34号二轻大厦9楼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福建博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福建, (略) , (略) ,南平

拍卖公告

福建博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福建博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

本次拍卖依据 (略) (略) 作出的(2021)闽0783破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福建博 (略) 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拍卖标的

福建博 (略) (下称“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物(含: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等)。拍卖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瓯国用(2014)第*号

项目

登记信息

土地使用权证号

瓯国用(2014)第*号

土地使用权人

福建博 (略)

座落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

地类(用途)

商住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权面积

*.20㎡

终止日期

2053年6月7日、2083年6月7日

2.瓯国用(2014)第*号

项目

登记信息

土地使用权证号

瓯国用(2014)第*号

土地使用权人

福建博 (略)

座落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

地类(用途)

商住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权面积

2966.70㎡

终止日期

2053年6月7日、2083年6月7日

特别说明: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综合报告》,查无上述拍卖标的的查封、抵押数据。另,博新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因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存在被占用情况,管理人依法提起诉讼, (略) (略) 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2024)闽0783民初1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积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腾空、搬离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中249.64平方米的土地。

(二)地上物

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上有1幢建筑物,即1-19#综合楼(“博新·水西首府”售楼部),已完成建筑面积为2597.51㎡。

特别说明: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综合报告》,查无上述拍卖标的的查封、抵押数据。 (略) (略) 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2023)闽0783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 (略) 与刘文雄于2021年1月2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刘文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号)地块的“博新·水西首府”售楼部。2024年7月8日, (略) (略) 作出(2024)闽07民终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刘文雄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目 (略) 申请强制执行。

(三)规划条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1)该宗地的竞得人须按地块计容建筑总面积的10%就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并与其他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保障房建设标准以住建部门提供为准,保障房工程竣工并经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2)宗地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3)该宗地的竞得人须与2013-拍J2号地块竞得人共同负责承建该地块 (略) 总长604.5米、 (略) (略) 、路灯、 (略) 及绿地等公共设施工程,强弱电落地,具体建设标准按住建、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要求建设完成。工程造价以住建部门核定为准, (略) 新区 (略) 将预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给地块竞得人,工程竣 (略) 新区 (略) 、 (略) 、 (略) 等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部分(超过*元)由该两宗地块竞得人按宗地面积比例分摊出资。其他土地使用 (略) (略) 作出的瓯规[2012]148号《 (略) (略) 关于* (略) (一期)地块总平面及建筑方案规划设计要点的意见函》要求执行。

(四)评估价值

根据福建兴益资产房 (略) 出具的闽兴益房估字【2024】第F029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博新公司名下位于 (略)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19#综合楼房产价值合计为190,662,500元,其中:瓯国用(2014)第* 号地块价值为174,740,700元、瓯国用(2014)第* 号地块价值为9,220,400元、1-19#综合楼房产价值为6,701,400元。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190,662,5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或其整数倍。特别说明:起拍价为拍卖标的的不含税评估价值,竞买成交后,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

(二)看样时间:意向竞买人与管理人联系后,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

(三)看样地点: (略) 兴 (略) * (略) 一期1#地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如果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七、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一)意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略) 将锁定该笔款项。

(二)竞价成交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福建博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建瓯御花苑支行,账号:*),用于冲抵拍卖价款。

(三)竞得者需在竞得拍卖标的后1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方式缴纳竞价余款,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福建博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建瓯御花苑支行,账号:*。转账时需注明“案号:(2021)闽0783破5号;款项性质:博新公司土地及地上物竞价尾款”。

(四)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价成交后竞得者如不符合竞拍资格或悔拍、未按期足额支付竞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以及其他已付价款不予退还,且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竞价时,原竞得者不得参加竞买。

八、竞价成交、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竞价成交的,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的交付标准为按实物现状交付,具体移交事 (略) 、管理人另行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移交后,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博新公司、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三)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的风险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其他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有关登记、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若拍卖标的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前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 (略) 置竞拍的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 (略) 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拍卖标的的不含税评估价值,竞买成交后,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六)拍卖标的在竞价成交之日( (略) 成交当天为竞价成交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管理人对办理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等登记、变更登记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的风险。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九、特别提示

(一)本拍卖公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拍卖公告全部内容。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知晓、认可、接受本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四)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自行调查拍卖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归属、权利负担、资产现状、交易税费承担、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如需)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承担未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如违反相关约定或拍卖成交后悔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五)竞买成交及买受人付清尾款后,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等的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如有需要,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登记和变更登记的责任和任何费用。如因登记或变更登记产生相应登记或变更登记等费用、委托第三方代办费用、管理人协助办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等过户手续费用等,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现状。本次拍卖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开展全面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管理人未取得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原件,意向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该情形对其竞拍拍卖标的可能的不利影响及将来竞拍成交后能否顺利办理权属证书、流程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并决定是否参与竞拍。若参与竞拍,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经初步查询,拍卖标的未发现抵押、查封信息,但管理人对此不予以保证,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的产权归属、权利负担、资产现状、交易税费承担、产权登记和变更登记要求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和交易全流程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参与竞拍,并承担法律风险。若拍卖标的存在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原因的查封的,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查封。

(八)拍卖标的以其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全面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九)如本拍卖公告内容存在瑕疵或需要其他特别注意的,管理人将在公告过程中予以更正;如公告内容产生变化的,以最终公告为准,请在竞拍前确认公告内容。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完 (略) 重整计划、博新公司现实状况, (略) 在拍卖标的上所负担的义务及需要承担的费用,并愿意在竞买成功后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划条件执行(相关有权政府部门变更规划条件除外)并承担费用。

(十一)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对拍卖标的的历次拍卖、变卖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

(一)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原件,无法向买受人移交权属证书原件。拍卖标的以其权属状况和不动产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拍卖标的的土地及地上物的位置、面积、性质、形态、质量、功能、用途、装修、配套、占有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拍卖标的现状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全面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权证等相关文件所载面积信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违章或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如因此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福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价成交后,博新公司、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或变更登记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地产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房地产政策导致不能过户以及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对于拍卖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瑕疵以及风险,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变更权利人的手续办理流程、条件,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财务资料不完整、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无法开具拍卖标的价款发票的风险和后果。

十一、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1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未知。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和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上拍机构和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次竞价因拍卖标的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十四、 (略) 上公开拍卖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拍卖标的的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管理人或有关部门。

联系人:福建博 (略) 管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34号二轻大厦9楼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福建博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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