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新兴一路235号负一、四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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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新兴一路235号负一、四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 (略)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2024)桂0406执恢17号之九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6日10:00至2024年11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略) (略) (http://**,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235号负一、 (略) 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235号负一、四层。

标的物详情: (略) (略) 不动产信息查询回执上记载, (略) (略) 235号负一、四层的证书号为:(略),建筑面积:786.25㎡。规划用途:商业用房,有查封,有抵押。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五层,标的所在层数负一、四层,该标的负一层目前作为停车场使用,内部除停放有车辆外,仍存放有部分物品未清空,四层无人使用,内部存放有部分建筑垃圾等未清空。该标的物靠近学校、商超,交通便利。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拍卖不含其他可拆卸但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等。房屋内的家具(橱柜、衣柜等)、家电(中央空调、洗衣机等)、生活用品不在拍卖范围内。

其他情况:截至拍卖成交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是否存在影响房屋办证、变更过户登记的因素,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的风险等。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统一竞价时间:2024年11月6日10:00至2024年11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标的物起拍价:1,411,312元,保证金21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3,000元或3,000元的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 (略) 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 (略) 拍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48 (略) )。 (略) 提交委托手续或拍卖成交后补交委托手续的,本院不予认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咨询、展示选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标的物 (略) (略) 页。本院已委托 (略) 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 (略) 进行联系集中看样的相关事项,如无预约,则不再安排集中看样,联系电话:0774-(略)、(略)小李。

*特别提示:该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煤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税务部门先行代为缴纳标的物出卖人就本次拍卖应承担的税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税票据及税收申报表等有 (略) 办理退税手续,逾期未缴纳或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有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不动产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客观问题产生的不动产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等的后果。 (略) 理户口问题。

九、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分实际收取为准)

(一)法拍住宅(办理点:原产权人为个人的,全城同办。 (略) 或单位的, (略) 内相应 (略) 税局办理, (略) 房产在其所在 (略) 税局办理。)

原产权人为个人:

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 (略) 办理并签保证书);

2.房屋取得满2年以上但未满5年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20%;

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

买受人

1.第一套90㎡以下1%契税,90㎡以上1.5%契税;

2.第二套90㎡以下1%契税,90㎡以上2%契税;

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

原产权人为个人:

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5%。

买受人:

契税3%,印花税0.05%。

(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

除房屋买卖产生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具体需咨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拍卖竞 (略)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 (略) 络竞价结束后五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苍梧龙湖支行,户名: (略) (略) (略) ,子账户账号:(略)78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主张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或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 (略) 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逾期 (略) 理。

十三、上述拍卖 (略) 络司法 (略) 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能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五日后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0774-(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南大道359-1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梧州

广西壮 (略)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2024)桂0406执恢17号之九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6日10:00至2024年11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略) (略) (http://**,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235号负一、 (略) 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235号负一、四层。

标的物详情: (略) (略) 不动产信息查询回执上记载, (略) (略) 235号负一、四层的证书号为:(略),建筑面积:786.25㎡。规划用途:商业用房,有查封,有抵押。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五层,标的所在层数负一、四层,该标的负一层目前作为停车场使用,内部除停放有车辆外,仍存放有部分物品未清空,四层无人使用,内部存放有部分建筑垃圾等未清空。该标的物靠近学校、商超,交通便利。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拍卖不含其他可拆卸但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等。房屋内的家具(橱柜、衣柜等)、家电(中央空调、洗衣机等)、生活用品不在拍卖范围内。

其他情况:截至拍卖成交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是否存在影响房屋办证、变更过户登记的因素,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的风险等。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统一竞价时间:2024年11月6日10:00至2024年11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标的物起拍价:1,411,312元,保证金21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3,000元或3,000元的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 (略) 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 (略) 拍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48 (略) )。 (略) 提交委托手续或拍卖成交后补交委托手续的,本院不予认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咨询、展示选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标的物 (略) (略) 页。本院已委托 (略) 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 (略) 进行联系集中看样的相关事项,如无预约,则不再安排集中看样,联系电话:0774-(略)、(略)小李。

*特别提示:该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煤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税务部门先行代为缴纳标的物出卖人就本次拍卖应承担的税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税票据及税收申报表等有 (略) 办理退税手续,逾期未缴纳或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有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不动产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客观问题产生的不动产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等的后果。 (略) 理户口问题。

九、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分实际收取为准)

(一)法拍住宅(办理点:原产权人为个人的,全城同办。 (略) 或单位的, (略) 内相应 (略) 税局办理, (略) 房产在其所在 (略) 税局办理。)

原产权人为个人:

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 (略) 办理并签保证书);

2.房屋取得满2年以上但未满5年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20%;

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

买受人

1.第一套90㎡以下1%契税,90㎡以上1.5%契税;

2.第二套90㎡以下1%契税,90㎡以上2%契税;

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

原产权人为个人:

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5%。

买受人:

契税3%,印花税0.05%。

(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

除房屋买卖产生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具体需咨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拍卖竞 (略)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 (略) 络竞价结束后五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苍梧龙湖支行,户名: (略) (略) (略) ,子账户账号:(略)78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主张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或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 (略) 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逾期 (略) 理。

十三、上述拍卖 (略) 络司法 (略) 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能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五日后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0774-(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南大道359-1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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