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常信美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苏州市常信美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常信 (略)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1-1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010-(略)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22-06-18
注册地(地址) (略) 海 (略) 2号211室
经营范围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 (略) 数据服务;软件开发; (略)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略) 应用服务; (略) 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略) 设计;规划设计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吴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BR0J5Y3J
职工人数(人) 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智能(厦门)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决议文件名称 国投智能(厦门)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九次会议)
批准单位名称 国投智能(厦门) (略)
批准日期 2024-04-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常 (略) 51
2 国投智能(厦门) (略) 49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297.(略)
利润总额 -363.(略) 净利润 -363.(略)
资产总计 376.(略) 负债总计 188.(略)
所有者权益 188.(略)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熟分所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250.(略)
利润总额 -283.(略) 净利润 -283.(略)
资产总计 50.(略) 负债总计 146.(略)
所有者权益 -95.(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未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附件
查看附件
没有附件
, (略) ,苏州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常信 (略)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1-1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010-(略)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22-06-18
注册地(地址) (略) 海 (略) 2号211室
经营范围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 (略) 数据服务;软件开发; (略)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略) 应用服务; (略) 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略) 设计;规划设计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吴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BR0J5Y3J
职工人数(人) 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智能(厦门)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决议文件名称 国投智能(厦门)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九次会议)
批准单位名称 国投智能(厦门) (略)
批准日期 2024-04-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常 (略) 51
2 国投智能(厦门) (略) 49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297.(略)
利润总额 -363.(略) 净利润 -363.(略)
资产总计 376.(略) 负债总计 188.(略)
所有者权益 188.(略)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熟分所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250.(略)
利润总额 -283.(略) 净利润 -283.(略)
资产总计 50.(略) 负债总计 146.(略)
所有者权益 -95.(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未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附件
查看附件
没有附件
, (略) ,苏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