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三亚市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二层02号以及同心家园五期21栋03号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6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价/首年月租金(元) | 挂牌底价/首年月租金(元)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商铺 | 125.52 | # | # | #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2号商铺 | 601.63 | # | # | # | |||||
3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21栋03号商铺 | 310.54 | # | # | # | |||||
租赁期限 | 标的1:3年 标的2:5年 标的3:3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1:2个月 标的2:3个月 标的3:2个月 均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季度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概况 | 同心家园四 (略) (略) ,小区周边有 (略) 及 (略) 等行政单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海南银行等金融机构;天悦城、中信南航大厦、中铁子悦台、阳光金融广场等商圈写字楼,人口密度相对集中,已形成相对较好的商业氛围。 同心家园五 (略) 海螺村,周边有山屿湖、融科蓝立方、天悦湖 (略) , (略) 房产交易中心、 (略) (略) 等行政单位;小区入住率高,未来商铺将具有较大的升值发展空间。项目商铺 (略) ,均为已分割底商。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
租赁用途 | 不得经营餐饮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 (略) 海南正顺(2024)估字第0902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4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王嘉慧 经济类型: (略) | ||||||||
招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2年第46期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需提供征信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承租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该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商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琼(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琼(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不得经营餐饮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 4、所有拟招租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5、以上商铺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6、由于目前同心家园四期商铺正在进行消防整改,承租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2号商铺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招租方完成整改。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 2024年10月3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5.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商铺 | 2024年10月18日9:00 | 2024年11月1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2号商铺 | 2024年10月18日9:00 | 2024年11月1日9:10 | 200元 | 120秒 | |||||
3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21栋03号商铺 | 2024年10月18日9:00 | 2024年11月1日9:2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租赁安全协议责任书 4、商铺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二层02号以及同心家园五期21栋03号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6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价/首年月租金(元) | 挂牌底价/首年月租金(元)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商铺 | 125.52 | # | # | #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2号商铺 | 601.63 | # | # | # | |||||
3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21栋03号商铺 | 310.54 | # | # | # | |||||
租赁期限 | 标的1:3年 标的2:5年 标的3:3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1:2个月 标的2:3个月 标的3:2个月 均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季度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概况 | 同心家园四 (略) (略) ,小区周边有 (略) 及 (略) 等行政单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海南银行等金融机构;天悦城、中信南航大厦、中铁子悦台、阳光金融广场等商圈写字楼,人口密度相对集中,已形成相对较好的商业氛围。 同心家园五 (略) 海螺村,周边有山屿湖、融科蓝立方、天悦湖 (略) , (略) 房产交易中心、 (略) (略) 等行政单位;小区入住率高,未来商铺将具有较大的升值发展空间。项目商铺 (略) ,均为已分割底商。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
租赁用途 | 不得经营餐饮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 (略) 海南正顺(2024)估字第0902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4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王嘉慧 经济类型: (略) | ||||||||
招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2年第46期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需提供征信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承租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该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商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琼(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琼(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不得经营餐饮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 4、所有拟招租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5、以上商铺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6、由于目前同心家园四期商铺正在进行消防整改,承租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2号商铺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招租方完成整改。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 2024年10月3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5.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一层15号商铺 | 2024年10月18日9:00 | 2024年11月1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2号商铺 | 2024年10月18日9:00 | 2024年11月1日9:10 | 200元 | 120秒 | |||||
3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21栋03号商铺 | 2024年10月18日9:00 | 2024年11月1日9:2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租赁安全协议责任书 4、商铺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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