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APR637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琼APR637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琼APR637海马牌小型轿车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略)(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车辆类型 | 排气量 | 表征里程 (公里) | 首次登 记日期 | 变速器形式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1 | 琼APR637 | 海马牌HMC7165G4S1 | 1.6 | (略) | 2013.12.27 | 自动 | 4500 | (略) | ||||||
标的情况 | 1.琼APR637车为汽油5座小型轿车,有行驶证、登记证、无购置税完税证明,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2月,交强险至2025年3月10日,商业保险至2025年3月10日。 2.该车右后叶子板有划痕,后端保险杠有划痕;发动机发现有轻微渗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有大量霉迹;久置未能启动,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环境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15 注册地: (略) (略) (略) 龙华金 (略) 办公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吴雷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 (略) 置权, (略) 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公文呈批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竞买人需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略) 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 (略) 理。 3.报名应缴纳竞买保证金(略)元(须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视为违约。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PR637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 | 10月18日9:00 | 11月1日9:00 | 1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 (略) 陈先生0898-(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略) 联系看车:陈女士 0898-(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琼APR637海马牌小型轿车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略)(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车辆类型 | 排气量 | 表征里程 (公里) | 首次登 记日期 | 变速器形式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1 | 琼APR637 | 海马牌HMC7165G4S1 | 1.6 | (略) | 2013.12.27 | 自动 | 4500 | (略) | ||||||
标的情况 | 1.琼APR637车为汽油5座小型轿车,有行驶证、登记证、无购置税完税证明,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2月,交强险至2025年3月10日,商业保险至2025年3月10日。 2.该车右后叶子板有划痕,后端保险杠有划痕;发动机发现有轻微渗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有大量霉迹;久置未能启动,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环境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15 注册地: (略) (略) (略) 龙华金 (略) 办公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吴雷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 (略) 置权, (略) 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公文呈批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竞买人需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略) 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 (略) 理。 3.报名应缴纳竞买保证金(略)元(须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视为违约。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PR637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 | 10月18日9:00 | 11月1日9:00 | 1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 (略) 陈先生0898-(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略) 联系看车:陈女士 0898-(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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