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贯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15:00-11月01日15:00在公拍网举行一批机动车专场网络在线拍卖会,
黑龙江贯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15:00-11月01日15:00在公拍网举行一批机动车专场网络在线拍卖会,
黑龙江贯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15:00-11月01日15:00在公拍网举行一批机动车专场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机动车一批,增价拍卖,
二、 (略) 址
三、拍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5:00-11月01日15: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同微信)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 (略) 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 (略) 。
竞买人 (略) 帮助中心 (略) 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部分标的可能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全额拍卖成交款。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 (略) 退回。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 (略) 退还。
企业支付宝账户:
*@*q.com
(黑 (略) )
七、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2.买受人拖延、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交纳成交价款 (略) 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的;
4.买受人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恶意 (略) 场的、通过非正 (略) 场的;
6.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拍卖人和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及附件,委托人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拍卖标的,并保留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的权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标的因再次拍卖造成的差价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损失和原拍卖中的佣金等)和其他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其他损失。
八、瑕疵风险提示:
1、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检测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接受委托拍卖的标的均提供现场原物展示服务,但不提供任何有关委托标的质量保障。为 (略) 会员参加拍卖活动, (略) 公示拍品信息,对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进行简要陈述。公示中的文字、图片等仅供会员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略) 会员在拍卖前应当亲临展示现场,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及手续情况,查验拍卖标的现况(包括该拍卖标的之缺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等,会员未到预展现场查验标的现况和手续情况的,视为对标的物及其手续现状的确认,应当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会员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其手续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照片与实物不符作为抗辩、赔偿等理由。因拍卖物的品质及瑕疵、车辆过户纠纷等情况,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3、拍卖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事先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拍卖成交后如因转入地车辆管理部门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注意: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 (略) 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 (略) 提档过户手续,但可在本地办理过户,需要暂住证等相关资质,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
4、因委托人未尽瑕疵告知义务,导致标的车辆无法落牌照、交付的或是委托人单方面违约的,属于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负责全额退款,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可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根据拍卖相关法律以及拍卖人与委托人的协议约定,拍卖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九、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此公告在“ (略) ”“ (略) ”上发布。
联系人:杨经理咨询电话(微信):*
黑 (略)
2024年10月21日
(略) 置机动车、房产土地、机械设备、商标域名专利、手机号、股权债权、工艺品、艺术品、积压库存、粮食农资、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采摘权等等,欢迎给我留言,*(微信)!
黑龙江贯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15:00-11月01日15:00在公拍网举行一批机动车专场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机动车一批,增价拍卖,
二、 (略) 址
三、拍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5:00-11月01日15: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同微信)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 (略) 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 (略) 。
竞买人 (略) 帮助中心 (略) 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部分标的可能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全额拍卖成交款。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 (略) 退回。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 (略) 退还。
企业支付宝账户:
*@*q.com
(黑 (略) )
七、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2.买受人拖延、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交纳成交价款 (略) 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的;
4.买受人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恶意 (略) 场的、通过非正 (略) 场的;
6.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拍卖人和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及附件,委托人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拍卖标的,并保留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的权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标的因再次拍卖造成的差价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损失和原拍卖中的佣金等)和其他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其他损失。
八、瑕疵风险提示:
1、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检测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接受委托拍卖的标的均提供现场原物展示服务,但不提供任何有关委托标的质量保障。为 (略) 会员参加拍卖活动, (略) 公示拍品信息,对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进行简要陈述。公示中的文字、图片等仅供会员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略) 会员在拍卖前应当亲临展示现场,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及手续情况,查验拍卖标的现况(包括该拍卖标的之缺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等,会员未到预展现场查验标的现况和手续情况的,视为对标的物及其手续现状的确认,应当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会员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其手续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照片与实物不符作为抗辩、赔偿等理由。因拍卖物的品质及瑕疵、车辆过户纠纷等情况,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3、拍卖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事先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拍卖成交后如因转入地车辆管理部门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注意: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 (略) 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 (略) 提档过户手续,但可在本地办理过户,需要暂住证等相关资质,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
4、因委托人未尽瑕疵告知义务,导致标的车辆无法落牌照、交付的或是委托人单方面违约的,属于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负责全额退款,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可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根据拍卖相关法律以及拍卖人与委托人的协议约定,拍卖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九、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此公告在“ (略) ”“ (略) ”上发布。
联系人:杨经理咨询电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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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机动车、房产土地、机械设备、商标域名专利、手机号、股权债权、工艺品、艺术品、积压库存、粮食农资、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采摘权等等,欢迎给我留言,*(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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