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烈山大道北端东侧融迪大厦1幢105号房产第一次拍卖
东城烈山大道北端东侧融迪大厦1幢105号房产第一次拍卖
(略) (略) (略)
关 (略) 东城烈山大道北端东侧(融迪大厦)1幢105号房产的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23日10:00时至2024年11月24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东城烈山大道北端东侧(融迪大厦)1幢10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8.73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营业,房屋所有权证号: (略) 房 (略) 字第#号
土地证号:随国用(2008B)第2834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分摊土地面积为48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为2044年1月16日
起拍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委托司辅机构湖北湖北# (略) 联系(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湖北# (略) 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咨询电话:裴创#)。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详询承办人)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应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依照法 (略) 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的 (略) 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财产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3、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 (略) 上支付,详 (略) :0722-#.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随州西关支行,账号:#20 )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举报监督电话:07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裴创#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072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略) (略) (略)
关 (略) 东城烈山大道北端东侧(融迪大厦)1幢105号房产的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23日10:00时至2024年11月24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东城烈山大道北端东侧(融迪大厦)1幢10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8.73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营业,房屋所有权证号: (略) 房 (略) 字第#号
土地证号:随国用(2008B)第2834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分摊土地面积为48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为2044年1月16日
起拍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委托司辅机构湖北湖北# (略) 联系(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湖北# (略) 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咨询电话:裴创#)。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详询承办人)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应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依照法 (略) 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的 (略) 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财产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3、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 (略) 上支付,详 (略) :0722-#.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随州西关支行,账号:#20 )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举报监督电话:07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裴创#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072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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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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