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与金水路交汇处西南角长丰家园的商业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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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与金水路交汇处西南角长丰家园的商业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关于申请执行人永州农村 (略) 与被执行人唐轩、 (略) 弘 (略) 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拍卖被 (略) 弘 (略) 名下位于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的商业房产(1847.13㎡,具体面积以房产、不动产测绘部门为准),拍卖情况说明:有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详情见以下评估报告:

1、估价对象范围

估价 (略) 弘 (略) 名下的位于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室共16套商业用途房地产(房屋总建筑面积:1847.31㎡) (略) 场价值评估。本次估价对象范围包含估价对象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与其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等配套的辅助设备、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等不动产财产,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2、估 (略) 位状况

项目

详细情况

位置状况

坐落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室。

方位

北临长丰大道、 (略) 、西临居民房、 (略) 城市管理 (略) (略) 长丰大队(具体详见估价对象位置图)。

距离

距长丰小学约200米, (略) (略) (略) 约400米,距仁 (略) 约700米,距永州汽车北站约1400米, (略) 德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约1600米。

临街(路)状况

北临长丰大道、 (略) ,临路状况较优

楼层/总层数

(1-2)/18

交通状况

道路状况

估价对象附近有长丰大道、 (略) 等,道路状况良好。

交通管制

(略) 无特殊交通管制。

出入可利用交

通工具

附近有“曲河大桥西”、“长丰小学”、“天玺湾”等公交站点, (略) 、 (略) 、 (略) 、 (略) 公交车经过。

停车方便程度

小区有地下车库,商铺周边空坪隙地也可停车,停车方便。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无明显的大气污染、水文污染、噪声污染,周边没有影响视觉环境的杂乱因素,自然环境较好。

人文环境

估价对象靠近长丰小学、 (略) (略) (略) 等,有碧桂园天玺湾、鸿涵水晶俪城等楼盘。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良好,小区物业管理较完善,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

无特殊景观

外部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

估价对象红线内外已达“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公共服务设施

银行:长沙银行(永 (略) 支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 (略) 支行)等;

医院及药店: (略) (略) (略) 、仁 (略) 、恒康大药房(长丰分店)等;

学校:乐贝尔幼儿园( (略) )、长丰小学、 (略) 德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

市场、超市:好 (略) (长丰大道店)、惠 (略) 、 (略) 农贸港等;

酒店:潇湘滨湖酒店(永 (略) 总部经济大厦店)、#壳虫酒店(总部经济大厦店)等;

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全。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估价对象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四至

北临长丰大道、 (略) 、西临居民房、 (略) 城市管理 (略) (略) 长丰大队

土地面积

总使用权面积#.45㎡

地类(用途)

商业住宅

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土地形状

宗地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较为有利

地形、地势

地形为平地,地势平坦

地质

地质情况良好,承载力较强

土壤

未受过污染

土地开发程度

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建筑物及附属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已达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气)条件。

使用期限

终止日期2053-4-27、2083-4-27

(2)估价对象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物基本情况

估价对象所在房屋总层数为18层,本次估价对象位于该楼宇的第一层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第二层202、203室,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成年代约2016年,一层层高约4.4m ,二层层高约4.7米。

设施设备

与商业用房需要相配套的水电、消防、通风等设施设备齐全。

装饰装修

估价对象外墙为墙面砖,一层入户卷闸门、地弹玻璃门,地面砖,内墙墙漆,天棚部分吊顶,室内水电齐全;二层地面为地面砖、墙面为墙漆、天棚部分石膏 板吊顶、部分平面吊顶,二层小部分未装修,毛坯。

利用状况

102与旁边101打通利用,出租经营柴火鸡饭店;103、104、105、106、107、108、109曾出租 (略) 打通整体利用经营奇瑞汽车门店,现空置;110现出租经营戴永红量贩零食、长沙包子、卤滋滋鸭店;111现出租经营戴永红量贩零食;112、113、114现出租经营三好鲜生门店;115现出租经营唯美理发店;二层202现出租 (略) 做办公室使用,203曾出租永州 (略) (略) 部使用,现空置。

估价对象利用现状、维护保养情况及完损状况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商业,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情况,估价对象于2016年建成,房屋工程质量较优,房屋功能设施较齐全,使用维护状况较优,估价对象基础有足够承载力,未发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主要非承重墙体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完好,设备管道运行正常,完损程度判定为完好房。但对估价对象的现实勘察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则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估价,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

4、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1)房屋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房屋所有

权人

共有情况

户室号

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

结构

坐落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备注

永房权证冷字第#号

(略) 弘 (略)

单独所有

102、103、104、105、106、107、108

1/18

钢筋混凝土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等7套

商业

486.62

102号50.35㎡、103号41.58㎡、104号46.76㎡、105号41.06㎡、106号44.48㎡、107号82.11㎡、108号180.28㎡

永房权证冷字第#号

(略) 弘 (略)

单独所有

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

(1-2)/18

钢筋混凝土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9、110等9套

商业

1360.51

109号117.14㎡、110号79.54㎡、111号98.60㎡、112号71.08㎡、113号69.88㎡、114号41.82㎡、115号28.54㎡、202号544.41㎡、203号309.50㎡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地类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独用面积(㎡)

永凤国用(2013)第#号(总证)

(略) 弘 (略)

冷区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

商业住宅

国有 出让

2053-04-27

2083-04-27

#.45

#.45

注:各户室的建筑面积数据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联合抵押登记房屋清册》。

(2)其他权益情况

①租赁情况:估价对象102、110-115室现出租,202现出租,103-109、203现空置。

②担保物权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资料,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已设定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湘(2020)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权利人(申请人):永州农村 (略) 七里店支行,义务人: (略) 弘 (略) ,坐落: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北区)1栋1-102等,最高债权数额:#元,债务人:唐轩,债务履行期限2020年06月28日至2025年06月28日止。

③限制权利情况:估价对象已查封。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略) 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临实地看样,并联系法官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6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24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 (略) , (略) 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重要提示:1、依据《 (略)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七、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永州农村 (略) 芝城支行,账号:##)。

2、 (略) 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略) 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四条: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 (略) 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九、买受人应在所有拍卖款缴清后,成交确认裁定生效之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网络生成的确认书、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永州大道289号)领取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略) 另行通知。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通信、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略) 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 (略) 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 (略) 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10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裁定书等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 (略) 承办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承 办 法 官:# 屈法官

业务咨询电话:# 刘小姐

举报监督电话:0746-#。

网络服务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暂无修改记录
,湖南, (略) , (略) , (略) ,永州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关于申请执行人永州农村 (略) 与被执行人唐轩、 (略) 弘 (略) 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拍卖被 (略) 弘 (略) 名下位于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的商业房产(1847.13㎡,具体面积以房产、不动产测绘部门为准),拍卖情况说明:有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详情见以下评估报告:

1、估价对象范围

估价 (略) 弘 (略) 名下的位于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室共16套商业用途房地产(房屋总建筑面积:1847.31㎡) (略) 场价值评估。本次估价对象范围包含估价对象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与其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等配套的辅助设备、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等不动产财产,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2、估 (略) 位状况

项目

详细情况

位置状况

坐落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室。

方位

北临长丰大道、 (略) 、西临居民房、 (略) 城市管理 (略) (略) 长丰大队(具体详见估价对象位置图)。

距离

距长丰小学约200米, (略) (略) (略) 约400米,距仁 (略) 约700米,距永州汽车北站约1400米, (略) 德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约1600米。

临街(路)状况

北临长丰大道、 (略) ,临路状况较优

楼层/总层数

(1-2)/18

交通状况

道路状况

估价对象附近有长丰大道、 (略) 等,道路状况良好。

交通管制

(略) 无特殊交通管制。

出入可利用交

通工具

附近有“曲河大桥西”、“长丰小学”、“天玺湾”等公交站点, (略) 、 (略) 、 (略) 、 (略) 公交车经过。

停车方便程度

小区有地下车库,商铺周边空坪隙地也可停车,停车方便。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无明显的大气污染、水文污染、噪声污染,周边没有影响视觉环境的杂乱因素,自然环境较好。

人文环境

估价对象靠近长丰小学、 (略) (略) (略) 等,有碧桂园天玺湾、鸿涵水晶俪城等楼盘。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良好,小区物业管理较完善,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

无特殊景观

外部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

估价对象红线内外已达“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公共服务设施

银行:长沙银行(永 (略) 支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 (略) 支行)等;

医院及药店: (略) (略) (略) 、仁 (略) 、恒康大药房(长丰分店)等;

学校:乐贝尔幼儿园( (略) )、长丰小学、 (略) 德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

市场、超市:好 (略) (长丰大道店)、惠 (略) 、 (略) 农贸港等;

酒店:潇湘滨湖酒店(永 (略) 总部经济大厦店)、#壳虫酒店(总部经济大厦店)等;

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全。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估价对象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

(略)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四至

北临长丰大道、 (略) 、西临居民房、 (略) 城市管理 (略) (略) 长丰大队

土地面积

总使用权面积#.45㎡

地类(用途)

商业住宅

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土地形状

宗地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较为有利

地形、地势

地形为平地,地势平坦

地质

地质情况良好,承载力较强

土壤

未受过污染

土地开发程度

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建筑物及附属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已达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气)条件。

使用期限

终止日期2053-4-27、2083-4-27

(2)估价对象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物基本情况

估价对象所在房屋总层数为18层,本次估价对象位于该楼宇的第一层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第二层202、203室,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成年代约2016年,一层层高约4.4m ,二层层高约4.7米。

设施设备

与商业用房需要相配套的水电、消防、通风等设施设备齐全。

装饰装修

估价对象外墙为墙面砖,一层入户卷闸门、地弹玻璃门,地面砖,内墙墙漆,天棚部分吊顶,室内水电齐全;二层地面为地面砖、墙面为墙漆、天棚部分石膏 板吊顶、部分平面吊顶,二层小部分未装修,毛坯。

利用状况

102与旁边101打通利用,出租经营柴火鸡饭店;103、104、105、106、107、108、109曾出租 (略) 打通整体利用经营奇瑞汽车门店,现空置;110现出租经营戴永红量贩零食、长沙包子、卤滋滋鸭店;111现出租经营戴永红量贩零食;112、113、114现出租经营三好鲜生门店;115现出租经营唯美理发店;二层202现出租 (略) 做办公室使用,203曾出租永州 (略) (略) 部使用,现空置。

估价对象利用现状、维护保养情况及完损状况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商业,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情况,估价对象于2016年建成,房屋工程质量较优,房屋功能设施较齐全,使用维护状况较优,估价对象基础有足够承载力,未发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主要非承重墙体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完好,设备管道运行正常,完损程度判定为完好房。但对估价对象的现实勘察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则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估价,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

4、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1)房屋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房屋所有

权人

共有情况

户室号

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

结构

坐落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备注

永房权证冷字第#号

(略) 弘 (略)

单独所有

102、103、104、105、106、107、108

1/18

钢筋混凝土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2、103等7套

商业

486.62

102号50.35㎡、103号41.58㎡、104号46.76㎡、105号41.06㎡、106号44.48㎡、107号82.11㎡、108号180.28㎡

永房权证冷字第#号

(略) 弘 (略)

单独所有

109、110、111、112、113、114、115、202、203

(1-2)/18

钢筋混凝土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长丰家园)北区栋109、110等9套

商业

1360.51

109号117.14㎡、110号79.54㎡、111号98.60㎡、112号71.08㎡、113号69.88㎡、114号41.82㎡、115号28.54㎡、202号544.41㎡、203号309.50㎡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地类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独用面积(㎡)

永凤国用(2013)第#号(总证)

(略) 弘 (略)

冷区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

商业住宅

国有 出让

2053-04-27

2083-04-27

#.45

#.45

注:各户室的建筑面积数据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联合抵押登记房屋清册》。

(2)其他权益情况

①租赁情况:估价对象102、110-115室现出租,202现出租,103-109、203现空置。

②担保物权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资料,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已设定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湘(2020)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权利人(申请人):永州农村 (略) 七里店支行,义务人: (略) 弘 (略) ,坐落: (略) 长丰大 (略) (略) 西南角(北区)1栋1-102等,最高债权数额:#元,债务人:唐轩,债务履行期限2020年06月28日至2025年06月28日止。

③限制权利情况:估价对象已查封。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略) 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临实地看样,并联系法官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6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24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 (略) , (略) 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重要提示:1、依据《 (略)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七、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永州农村 (略) 芝城支行,账号:##)。

2、 (略) 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略) 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四条: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 (略) 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九、买受人应在所有拍卖款缴清后,成交确认裁定生效之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网络生成的确认书、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永州大道289号)领取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略) 另行通知。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通信、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略) 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 (略) 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 (略) 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10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裁定书等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 (略) 承办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承 办 法 官:# 屈法官

业务咨询电话:# 刘小姐

举报监督电话:0746-#。

网络服务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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