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上海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对外持有的16笔债权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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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上海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对外持有的16笔债权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竞买公告

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现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http://** ),特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规定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转让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如有)、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调查或向管理人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应收款,经查证,管理人仅掌握账面记载数字及部分生效法律文书(扫描件),并未接管到至破产受理日止的全部记账凭证,也未接管到合同等证据材料,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提供的应收款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管理人无法提供完整的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应收款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以及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应收款价值的最终依据。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管理人不承诺开具发票,竞价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转让成交后至标的物移交完毕所应缴纳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

二、 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对外的一系列债权,进行打包拍拍卖,判决书认定的金额约27,(略)。


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对外债权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结果,管理人未实际接管到财务凭证、合同、法律文书,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应收款项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存在瑕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真实、不合法,可能法律上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致使受让方无法行使权利;

2、 应收款项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 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被转让,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 与应收款项有关的原始合同、单据、财务凭证等资料可能存在缺失、不存在、不完整、内容冲突等情形。

5、 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6、 应收 (略) 另行持有债权进而主张债权债务抵销的风险;

7、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三、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详见系统栏


四、 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 (略) 置应收款项的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且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咨询及尽调时间

1、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潘律师,(略)。

2、 若有意者需对相关债权进行尽调的,需要在开拍日前与管理人提前预约,以查看对应债权的电子账册及对应的纸质账册,并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材料(如有),并签署相应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六、 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之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 权属争议

对标的资产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管理人联系。若其异议确有理由导致中止拍卖或者撤拍的,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之外, (略) 均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 优先购买权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 若有主体认为具有优先购买权并拟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48小时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 竞价方式

1、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 余款支付

1、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7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

账号:(略)

开户行: (略) (略) (略) 支行

2、 若竞拍成功而悔拍、逾期未付款或拒不办理后续手续的,管理人有权罚没该违约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且违约竞买人已付成交款不予以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悔拍人应当承担因此给管理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3、 本标的存在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技术 (略) 收取。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 (略) 会在线上生产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略)元。技术服务费的缴费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有关计费标准、付费方式 (略) 相关收费规则(http://**)。

十一、 税费承担

买受人办理债权转移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或卖方承担的税、费(包括债权转让公告、送达费用等)以及需要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直接缴纳。买受人追收债权过程中需要开票或补开票、缴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 (略) 理并承担税费。

十二、 拍卖标的物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联系人:潘律师;电话:(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将予以协助。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3、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所导致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失权、灭失等一切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及赔偿责任。

4、 拍卖成交后,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自行办理通知债务人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失权等后果。

十三、 风险提示

1、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为应收款债权,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决,且部分债权仅为财务账面记载的应收款信息,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拍卖标的以其实际现状为准,销售公司及管理人对其真实性、可回收性、是否已经全部或部分回收、债务人能否行使抵销权等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后果。

3、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销售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销售公司及管理人将按实际现状向竞买人转让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5、 对外债权债务人的身份及具体联系方式,由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

6、 依据《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四、 其他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潘律师,(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


,黑龙江,上海

竞买公告

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现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http://** ),特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规定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转让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如有)、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调查或向管理人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应收款,经查证,管理人仅掌握账面记载数字及部分生效法律文书(扫描件),并未接管到至破产受理日止的全部记账凭证,也未接管到合同等证据材料,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提供的应收款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管理人无法提供完整的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应收款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以及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应收款价值的最终依据。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管理人不承诺开具发票,竞价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转让成交后至标的物移交完毕所应缴纳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

二、 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对外的一系列债权,进行打包拍拍卖,判决书认定的金额约27,(略)。


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对外债权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结果,管理人未实际接管到财务凭证、合同、法律文书,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应收款项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存在瑕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真实、不合法,可能法律上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致使受让方无法行使权利;

2、 应收款项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 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被转让,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 与应收款项有关的原始合同、单据、财务凭证等资料可能存在缺失、不存在、不完整、内容冲突等情形。

5、 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6、 应收 (略) 另行持有债权进而主张债权债务抵销的风险;

7、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三、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详见系统栏


四、 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 (略) 置应收款项的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且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咨询及尽调时间

1、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潘律师,(略)。

2、 若有意者需对相关债权进行尽调的,需要在开拍日前与管理人提前预约,以查看对应债权的电子账册及对应的纸质账册,并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材料(如有),并签署相应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六、 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之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 权属争议

对标的资产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管理人联系。若其异议确有理由导致中止拍卖或者撤拍的,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之外, (略) 均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 优先购买权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 若有主体认为具有优先购买权并拟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48小时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 竞价方式

1、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 余款支付

1、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7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鑫 (略) 上 (略) 管理人

账号:(略)

开户行: (略) (略) (略) 支行

2、 若竞拍成功而悔拍、逾期未付款或拒不办理后续手续的,管理人有权罚没该违约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且违约竞买人已付成交款不予以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悔拍人应当承担因此给管理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3、 本标的存在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技术 (略) 收取。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 (略) 会在线上生产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略)元。技术服务费的缴费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有关计费标准、付费方式 (略) 相关收费规则(http://**)。

十一、 税费承担

买受人办理债权转移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或卖方承担的税、费(包括债权转让公告、送达费用等)以及需要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直接缴纳。买受人追收债权过程中需要开票或补开票、缴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 (略) 理并承担税费。

十二、 拍卖标的物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联系人:潘律师;电话:(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将予以协助。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3、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所导致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失权、灭失等一切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及赔偿责任。

4、 拍卖成交后,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自行办理通知债务人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失权等后果。

十三、 风险提示

1、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为应收款债权,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决,且部分债权仅为财务账面记载的应收款信息,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拍卖标的以其实际现状为准,销售公司及管理人对其真实性、可回收性、是否已经全部或部分回收、债务人能否行使抵销权等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后果。

3、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销售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销售公司及管理人将按实际现状向竞买人转让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5、 对外债权债务人的身份及具体联系方式,由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

6、 依据《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四、 其他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潘律师,(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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