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立体停车库车位300个招商首年租金底价90万元,租期10年,含税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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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立体停车库车位300个招商首年租金底价90万元,租期10年,含税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立体停车库(车位300个)招商(首年租金底价*元,租期10年,含税) 项目编号 N01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23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略) 锡 (略) 以东、车站东街以南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车库 所在层数 2-9/11
租赁面积约(㎡) 总建筑面积为5287.71㎡,最终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租赁期限 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内,按“先付后用”原则,以每 12 个月为一期租金。首年租金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其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租赁合同》自行结算。 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不予上浮或是下调,第六年至第十年的年租金在第五年的标准之上上浮 5%。(即第6、7、8、9、10年的年租金均基于成交后首年租金上浮5%)
经营准备期(装修期限) 1个月,自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的《交付确认书》所载明的交付日期起算。 承租押金 按实际成交价的前三年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
资产现状 标的状态 在建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公告设施完善,路面状况较好,道路通达度较高,交通便捷,具有较高商业潜力。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9-05
评估机构 内蒙古佐佑房地产资产 (略)
租金底价(元) *.00每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略) (略) 2024年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交通 (略)

特别
告知


本项目标的为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立体停车库,共计300个; (略) 于施工收尾阶段。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留存勘验的照片、视频。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 “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资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3、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最终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双方有异议时,以共同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实测数据为准,租赁场地面积误差在正负5%(含5%)以内,租金不予调整;租赁场地面积增减5%以上的部分,按实际增减比例调整租金,测绘费用由提出异议主张重新测绘方承担。交易中心服务费不作调整。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内,按“先付后用”原则,以每 12 个月为一期租金。首年租金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其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租赁合同》自行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停车场服务相关经营业态(专业停车场服务、停车场服务等)。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2023年末企业资产规模不低于4亿元、2023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5亿元、连续5年在纳税信誉等级评价中为A级纳税人。以《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为准。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

4、意 (略) 不存在曾与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 (略) 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5、意 (略) 不存在与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6、意 (略) (略) 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在与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7、在发布招商公告之日以前,意 (略) 不存在在承租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各类资产过程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电费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用以及延期营业等违约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与出租方核实上述4-7项情况,经出租方核实后,租赁双方共同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并作为报名附件上传。】


标的交割 详见“与招商(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招商(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此条件下进行后续承租并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等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在收到中心结算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到中心指定账户。最终承租方将首年租金支付至中心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扣除出租方服务费后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挂牌价为首年租金底价,成交后最终确定的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4、标的交割: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约定签署《交付确认书》,交付日期以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的《交付确认书》为准。

5、项目经营准备期1个月,自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的《交付确认书》所载明的交付日期起算;项目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期自经营准备期届满之日次日起算。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承租方未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停车场相关活动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押金:按实际成交价的前三年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承租方应当按《租赁合同》约定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7、对承租资产转租的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资产。

8、对承租资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招商采取整体出租的形式,仅限定经营停车场,在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经营项目及超出经营范围。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资产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建筑主体结构,并承担相应费用。

10、税费的负担: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纳。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勘验联系人:杜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0-23 09:00:00 至 2024-10-29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0-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已交纳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0-23 09:00:00-2024-10-3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0元
附件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场
技术支持 艳女士*
其 他

,呼和浩特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立体停车库(车位300个)招商(首年租金底价*元,租期10年,含税) 项目编号 N01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23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略) 锡 (略) 以东、车站东街以南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车库 所在层数 2-9/11
租赁面积约(㎡) 总建筑面积为5287.71㎡,最终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租赁期限 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内,按“先付后用”原则,以每 12 个月为一期租金。首年租金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其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租赁合同》自行结算。 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不予上浮或是下调,第六年至第十年的年租金在第五年的标准之上上浮 5%。(即第6、7、8、9、10年的年租金均基于成交后首年租金上浮5%)
经营准备期(装修期限) 1个月,自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的《交付确认书》所载明的交付日期起算。 承租押金 按实际成交价的前三年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
资产现状 标的状态 在建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公告设施完善,路面状况较好,道路通达度较高,交通便捷,具有较高商业潜力。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9-05
评估机构 内蒙古佐佑房地产资产 (略)
租金底价(元) *.00每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略) (略) 2024年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交通 (略)

特别
告知


本项目标的为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立体停车库,共计300个; (略) 于施工收尾阶段。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留存勘验的照片、视频。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 “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资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3、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最终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双方有异议时,以共同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实测数据为准,租赁场地面积误差在正负5%(含5%)以内,租金不予调整;租赁场地面积增减5%以上的部分,按实际增减比例调整租金,测绘费用由提出异议主张重新测绘方承担。交易中心服务费不作调整。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内,按“先付后用”原则,以每 12 个月为一期租金。首年租金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其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租赁合同》自行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停车场服务相关经营业态(专业停车场服务、停车场服务等)。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2023年末企业资产规模不低于4亿元、2023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5亿元、连续5年在纳税信誉等级评价中为A级纳税人。以《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为准。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

4、意 (略) 不存在曾与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 (略) 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5、意 (略) 不存在与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6、意 (略) (略) 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在与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7、在发布招商公告之日以前,意 (略) 不存在在承租 (略) 交通 (略) 及其下属企业各类资产过程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电费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用以及延期营业等违约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与出租方核实上述4-7项情况,经出租方核实后,租赁双方共同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并作为报名附件上传。】


标的交割 详见“与招商(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招商(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此条件下进行后续承租并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等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在收到中心结算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到中心指定账户。最终承租方将首年租金支付至中心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扣除出租方服务费后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挂牌价为首年租金底价,成交后最终确定的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4、标的交割: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约定签署《交付确认书》,交付日期以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的《交付确认书》为准。

5、项目经营准备期1个月,自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的《交付确认书》所载明的交付日期起算;项目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期自经营准备期届满之日次日起算。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承租方未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停车场相关活动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押金:按实际成交价的前三年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承租方应当按《租赁合同》约定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7、对承租资产转租的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资产。

8、对承租资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招商采取整体出租的形式,仅限定经营停车场,在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经营项目及超出经营范围。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资产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建筑主体结构,并承担相应费用。

10、税费的负担: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纳。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勘验联系人:杜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0-23 09:00:00 至 2024-10-29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0-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已交纳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0-23 09:00:00-2024-10-3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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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场
技术支持 艳女士*
其 他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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