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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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中共万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政府办公室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万编发〔2021〕16号)文件要求,万安县大数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J*X,有效期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已遗失,特申请相关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告。

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中共万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政府办公室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万编发〔2021〕16号)文件要求,万安县大数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J*X,有效期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已遗失,特申请相关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告。

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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