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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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房产
项目编号:GR2024SH#
转让底价: #万元
标的 (略) : 湖南省 (略) (略)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1-20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卓赟 联系电话:021-#-390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41.68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28.78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35.82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6.54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59.99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据评估报告载: 本报告评估结论为委 (略) 场价值(含增值税),假设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评估结果未考虑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其中: 1)2001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228.7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221.#元。 2)2002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141.6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138.#元。 3)2003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335.8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321.#元。 4)2004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236.5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228.#元。 5)2005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359.9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344.#元。 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各房屋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房屋的成交价格。 2、据2001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67.58平方米。 据2001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1。 据2002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41.85平方米。 据2002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2。 据2003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99.2平方米。 据2003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3。 据2004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69.87平方米。 据2004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4。 据2005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106.34平方米。 据2005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5。 3、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为浦东发展银行。 4、因本项目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相对较长。 5、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不接受银行贷款。 6、本项目房产目前为自用。 7、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看房联系人:赵智,电话:# 8、本项目的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浦东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12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浦东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帐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双方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20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另 (略) 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本项目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8%缴纳交易手续费。 10、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转让方承担,房屋进户后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制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 (略) 理。 12、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 (略)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13、本项目转让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各房屋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房屋的成交价格。 1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承诺函,承诺已对本项目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本项目标的现状,自愿接受本项目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70.#万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赵智 |
联系电话 | # |
特殊事项: |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 |
, (略) , (略) ,上海,长沙
项目编号:GR2024SH#
转让底价: #万元
标的 (略) : 湖南省 (略) (略)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1-20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卓赟 联系电话:021-#-390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41.68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28.78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35.82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6.54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长国用(2010)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59.99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据评估报告载: 本报告评估结论为委 (略) 场价值(含增值税),假设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评估结果未考虑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其中: 1)2001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228.7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221.#元。 2)2002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141.6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138.#元。 3)2003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335.8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321.#元。 4)2004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236.5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228.#元。 5)2005室,权证编号为: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号,建筑面积为:359.9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挂牌价格:344.#元。 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各房屋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房屋的成交价格。 2、据2001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67.58平方米。 据2001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1。 据2002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41.85平方米。 据2002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2。 据2003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99.2平方米。 据2003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3。 据2004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69.87平方米。 据2004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4。 据2005室产证附记记载:其中分摊面积为:106.34平方米。 据2005室土地证记载:1)该宗地为湖南运 (略) 193户,共用土地面积#.17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门牌号为:北塔楼20层2005。 3、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为浦东发展银行。 4、因本项目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相对较长。 5、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不接受银行贷款。 6、本项目房产目前为自用。 7、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看房联系人:赵智,电话:# 8、本项目的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浦东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12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浦东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帐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双方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20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另 (略) 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本项目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8%缴纳交易手续费。 10、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转让方承担,房屋进户后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制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 (略) 理。 12、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 (略)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13、本项目转让 (略) (略) 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001室、2002室、2003室、2004室、2005室,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各房屋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房屋的成交价格。 1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承诺函,承诺已对本项目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本项目标的现状,自愿接受本项目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70.#万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赵智 |
联系电话 | # |
特殊事项: |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 |
, (略) , (略) ,上海,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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