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一批废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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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一批废旧物资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一批废旧物资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一批废旧物资
    规格型号 详见《 (略) 2024年第二季度废 (略) 置汇总清单》、《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 计量单位
    数量 173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报废资产共173项,主要有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账面原值合计1,*,账面净值*,部分无账面值。
    瑕疵情况 该批废旧物资购置时间久远,无法提供购置发票,因过于陈旧,破损严重并失去维修再利用价值, (略) 置。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现 (略)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梧田水厂、 (略) 、 (略) 、陈岙泵站、物资管理中心十个部门内,大部分为废旧物料。 2.评估报告清单的标的品名、数量、重量仅供参考。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不另行办理找补结算。 3.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集中看样日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看样需提早电话预约看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7-* 6.转让方对标的物的质量、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且无法提供原始购置发票,竞价成交后发现任何质量、使用和完整性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竞买人务必在参与竞价前自行与转让方核实。 7.竞价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9.信息披露满期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0.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1.如受让方违约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0月2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略) 南白象街道温瑞大道990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CTJUC03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2.0002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清运结束,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退回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 5.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全部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完成“浙交汇”订单支付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现数量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逾期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6.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拆除、吊装、搬运、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进行分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分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 (略) 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 (略) 置,受让方已付的成交款亦不予退还。 8.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向温州联合 (略) 退回履约保证金,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9.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止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王林森
    联系人电话 0577-*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4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转让物品清单》.xlsx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6室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王林森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一批废旧物资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一批废旧物资
    规格型号 详见《 (略) 2024年第二季度废 (略) 置汇总清单》、《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 计量单位
    数量 173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报废资产共173项,主要有机械式水表、超声波水表、浊度仪、蝶阀等,账面原值合计1,*,账面净值*,部分无账面值。
    瑕疵情况 该批废旧物资购置时间久远,无法提供购置发票,因过于陈旧,破损严重并失去维修再利用价值, (略) 置。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现 (略)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梧田水厂、 (略) 、 (略) 、陈岙泵站、物资管理中心十个部门内,大部分为废旧物料。 2.评估报告清单的标的品名、数量、重量仅供参考。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不另行办理找补结算。 3.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集中看样日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看样需提早电话预约看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7-* 6.转让方对标的物的质量、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且无法提供原始购置发票,竞价成交后发现任何质量、使用和完整性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竞买人务必在参与竞价前自行与转让方核实。 7.竞价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9.信息披露满期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0.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1.如受让方违约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0月2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略) 南白象街道温瑞大道990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CTJUC03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2.0002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清运结束,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退回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 5.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全部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完成“浙交汇”订单支付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现数量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逾期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6.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拆除、吊装、搬运、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进行分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分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 (略) 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 (略) 置,受让方已付的成交款亦不予退还。 8.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向温州联合 (略) 退回履约保证金,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9.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止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王林森
    联系人电话 0577-*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4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转让物品清单》.xlsx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6室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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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联系人 王林森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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