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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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徐(略);建筑面积合计:167.47平方米(其中:①501室建筑面积:128.6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②车位建筑面积:38.8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核准日期:2005年7月25日;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 (略) 漕河泾街道317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略)元(501室评估价(略)元,车位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价中车位的价格不随拍卖成交价的浮动变化而发生改变,车位价格固定为(略)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 (略)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网络司 (略) (略) 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7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略)57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略)、021-(略)王晓(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0号1号楼304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略)。

(略) (略) (略)

2024年9月26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3)沪0115执(略)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赵某某、薛某

房屋现状

(截至2024年7月4日)

租赁

占用

空置

钥匙

辅助机构持有

户籍

不详(被执行人口头告知无户口)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截至2024年7月4日)

1、 (略) (略) (略) 正式查封;2、 (略) (略) (略) 轮候查封;3、 (略) (略) (略) 轮候查封、4、抵押权人:宁波 (略) 上海分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截止2024年7月4日)

1、房屋状况: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徐(略);建筑面积合计:167.47平方米(其中:①501室建筑面积:128.6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23层。②车位建筑面积:38.8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总层数4层)];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8年;核准日期:2005年7月25日;所有权来源:买卖。

122号车库所在建筑物总高4层(其中地上4层、地下1层),122号车库位于地上1层。

2、土地状况:土地宗地号: (略) 漕河泾街道317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3、物业和公用事业费欠费情况:住宅收费标准为334元/月((略)/平方米/月),自2023年1月欠费至今;车位收费标准为75元/月,自2024年4月欠费至今;水费、电费及燃气费: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或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标的位于:梓树苑。

5、四至情况: (略) ,南 (略) , (略) ,北 (略) 。

6、周边交通:公交 (略) 、轨道交通1号线、12 (略) 站。

7、周边配套:方馨幼儿园、求知小学、上海中国中学、 (略) (略) 、日月光购物中心。

8、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9、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 (略)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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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点击附件后如显示403无法打开,方法一:请在浏览器地址栏再次回车,方法二: (略) 右键复制链接,在浏览器粘贴链接并访问,以上两个方法均可下载
, (略) , (略) ,上海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徐(略);建筑面积合计:167.47平方米(其中:①501室建筑面积:128.6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②车位建筑面积:38.8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核准日期:2005年7月25日;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 (略) 漕河泾街道317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略)元(501室评估价(略)元,车位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价中车位的价格不随拍卖成交价的浮动变化而发生改变,车位价格固定为(略)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 (略)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网络司 (略) (略) 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7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略)57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略)、021-(略)王晓(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0号1号楼304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略)。

(略) (略) (略)

2024年9月26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3)沪0115执(略)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赵某某、薛某

房屋现状

(截至2024年7月4日)

租赁

占用

空置

钥匙

辅助机构持有

户籍

不详(被执行人口头告知无户口)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截至2024年7月4日)

1、 (略) (略) (略) 正式查封;2、 (略) (略) (略) 轮候查封;3、 (略) (略) (略) 轮候查封、4、抵押权人:宁波 (略) 上海分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截止2024年7月4日)

1、房屋状况: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8号5幢501室及车库第122号车位[房地产权证号:徐(略);建筑面积合计:167.47平方米(其中:①501室建筑面积:128.6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23层。②车位建筑面积:38.8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总层数4层)];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8年;核准日期:2005年7月25日;所有权来源:买卖。

122号车库所在建筑物总高4层(其中地上4层、地下1层),122号车库位于地上1层。

2、土地状况:土地宗地号: (略) 漕河泾街道317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3、物业和公用事业费欠费情况:住宅收费标准为334元/月((略)/平方米/月),自2023年1月欠费至今;车位收费标准为75元/月,自2024年4月欠费至今;水费、电费及燃气费: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或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标的位于:梓树苑。

5、四至情况: (略) ,南 (略) , (略) ,北 (略) 。

6、周边交通:公交 (略) 、轨道交通1号线、12 (略) 站。

7、周边配套:方馨幼儿园、求知小学、上海中国中学、 (略) (略) 、日月光购物中心。

8、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9、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 (略)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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