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福盛鸿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处房产1-2层、1台车辆、1批电子设备及易耗品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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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福盛鸿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处房产1-2层、1台车辆、1批电子设备及易耗品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福盛 (略) 1处房产1-2层、1台车辆、1批电子设备及易耗品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存放地

(略) 孙吴县

基本属性

1、转让标的为黑龙江省福盛 (略) (略) 房产1-2层、1台车辆、1批电子设备及易耗品捆绑转让,不拆分。详细信息和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明细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可能存在误差或未披露的瑕疵,明细表仅做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交付的依据,本次转让以标的实际信息为准,转让成交后不退。

2、其中,转让房产标的具有不动产证,1)不动产权证号:黑(2024)孙吴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黑龙江省福盛 (略)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兴财嘉园附属用房#室,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213.9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办公,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2月17日起至2052年2月17日止;2)不动产权证号:黑(2024)孙吴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黑龙江省福盛 (略)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兴财嘉园附属用房#室,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213.9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办公,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2月17日起至2052年2月17日止。

3、转让标的车辆(黑N8D722)为长城牌小型越野客车,可正常行驶,使用状况良好,年检正常。

4、转让标的废旧设备及易耗品主要包括电脑、照相机、打印机、办公椅、家具等,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捆绑转让,不允许拆分,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该批废旧物资部分构件已丢失,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其中房产评估价#元,车辆评估#元,低值易耗#元,废旧设备#元)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31日

评估机构

北京中 (略)

转让底价

#元(不含税)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省福盛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10.11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孙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4.10.15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房产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由转受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转让过程中涉及交纳(或补交)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该部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9、 转让标的车辆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0、 转让标的车辆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 (略) 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11、 转让标的车辆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12、 转让标的材料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13、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5、转让标的包括一批废旧资产捆绑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拆除、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受让方在拆卸、搬运标的的过程中,不允许乱拆非此次成交标的范围外的设备及其他部件,如违规,转让方有权中止此次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16、转让标的废旧物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7、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18、转让标的废旧物资交割后,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0、项目成交,受让方除交纳交易价款,必须向转让方补齐交易价款相对应的税额后,转让方可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房产税率为 9%;车辆、废旧资产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 (略) 置方式

1、交纳:#元。截止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房地产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24日9:00-2024年11月7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转让标的照片.rar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451-#、王先生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略)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黑龙江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福盛 (略) 1处房产1-2层、1台车辆、1批电子设备及易耗品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存放地

(略) 孙吴县

基本属性

1、转让标的为黑龙江省福盛 (略) (略) 房产1-2层、1台车辆、1批电子设备及易耗品捆绑转让,不拆分。详细信息和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明细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可能存在误差或未披露的瑕疵,明细表仅做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交付的依据,本次转让以标的实际信息为准,转让成交后不退。

2、其中,转让房产标的具有不动产证,1)不动产权证号:黑(2024)孙吴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黑龙江省福盛 (略)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兴财嘉园附属用房#室,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213.9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办公,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2月17日起至2052年2月17日止;2)不动产权证号:黑(2024)孙吴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黑龙江省福盛 (略)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兴财嘉园附属用房#室,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213.9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办公,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2月17日起至2052年2月17日止。

3、转让标的车辆(黑N8D722)为长城牌小型越野客车,可正常行驶,使用状况良好,年检正常。

4、转让标的废旧设备及易耗品主要包括电脑、照相机、打印机、办公椅、家具等,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捆绑转让,不允许拆分,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该批废旧物资部分构件已丢失,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其中房产评估价#元,车辆评估#元,低值易耗#元,废旧设备#元)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31日

评估机构

北京中 (略)

转让底价

#元(不含税)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省福盛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10.11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孙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4.10.15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房产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由转受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转让过程中涉及交纳(或补交)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该部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9、 转让标的车辆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0、 转让标的车辆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 (略) 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11、 转让标的车辆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12、 转让标的材料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13、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5、转让标的包括一批废旧资产捆绑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拆除、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受让方在拆卸、搬运标的的过程中,不允许乱拆非此次成交标的范围外的设备及其他部件,如违规,转让方有权中止此次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16、转让标的废旧物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7、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18、转让标的废旧物资交割后,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0、项目成交,受让方除交纳交易价款,必须向转让方补齐交易价款相对应的税额后,转让方可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房产税率为 9%;车辆、废旧资产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 (略) 置方式

1、交纳:#元。截止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房地产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24日9:00-2024年11月7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转让标的照片.rar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451-#、王先生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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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 (略) (略)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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