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上雁村土地流转13.3亩
十总镇上雁村土地流转13.3亩
乡镇(街道) | 十总镇 | 村(社区) | 上雁村 |
组别 | 24、31 | 登记日期 | 2024-10-24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3.3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标的地块目前种植粮食,于2024年11月16日前待水稻收割结束后可交地。 | ||
项目描述 | 标的地块位于十总镇上雁村24、31组境内,面积共13.3亩,其中农户承包面积7.48亩、集体种植面积5.82亩,共涉及3户农户。24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农户田、西至机动田、南至北三总雁东段、北至东二总港;31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南北排水沟、西至农户房后、 (略) 、 (略) 。 | ||
项目位置 | (略) (略) 十总镇上雁村 | ||
项目四至 | 24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农户田、西至机动田、南至北三总雁东段、北至东二总港;31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南北排水沟、西至农户房后、 (略) 、 (略) 。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水稻、小麦种植。 | ||
补充说明 | 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131元,成交方不得将标的地块转包给其他人种植,不得改变流转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否则发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项目中的31组6.9亩土地为上雁村集中居规划地块,若村需用于集中居配套设施建设,中标方需在流转期限内无条件从种植地块中扣减相关面积,其余未使用地块可继续用于粮食种植。 | ||
项目审查表 |
所有权人 | (略) (略) 十总镇上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乡镇(街道) | 十总镇 | 村(社区) | 上雁村 |
组别 | 24、31 | 登记日期 | 2024-10-24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3.3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标的地块目前种植粮食,于2024年11月16日前待水稻收割结束后可交地。 | ||
项目描述 | 标的地块位于十总镇上雁村24、31组境内,面积共13.3亩,其中农户承包面积7.48亩、集体种植面积5.82亩,共涉及3户农户。24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农户田、西至机动田、南至北三总雁东段、北至东二总港;31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南北排水沟、西至农户房后、 (略) 、 (略) 。 | ||
项目位置 | (略) (略) 十总镇上雁村 | ||
项目四至 | 24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农户田、西至机动田、南至北三总雁东段、北至东二总港;31组地块四址为:东至南北排水沟、西至农户房后、 (略) 、 (略) 。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水稻、小麦种植。 | ||
补充说明 | 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131元,成交方不得将标的地块转包给其他人种植,不得改变流转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否则发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项目中的31组6.9亩土地为上雁村集中居规划地块,若村需用于集中居配套设施建设,中标方需在流转期限内无条件从种植地块中扣减相关面积,其余未使用地块可继续用于粮食种植。 | ||
项目审查表 |
所有权人 | (略) (略) 十总镇上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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