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环龙星辰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对应175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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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环龙星辰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对应175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常州 (略) 35%股权(对应#元出资额)转让
标的编号 N0101GQ#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州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三井街道迪诺创意园10幢-3F-310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周涛
成立时间 2022/03/28 注册资本(万元) #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M8JE12X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常州环龙 (略) 65
2 常 (略) 35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532.# -153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3287.#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9/30 0 -469.# -46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2817.#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3/31 0 -955.# -95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233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814.#
评估基准日 2024-03-31
评估机构 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8 #.84 2328.5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62C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8号绿都万 (略) 28-402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0000%
内部决策形式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常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是,详见《 (略) 债 (略) 置方案》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常州环龙 (略)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苏鑫鼎(资)评报字(2024)第014号评估报告中对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略) 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 (略) 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 (略) 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 (略) 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 (略) 存在以下资产抵押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本次评估难以全面考虑:
(略) 和中国 (略) (略) 支行于2023年8月25日签订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 (略) (抵)字0556号)显示: (略) 将坐落于三井街道,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以西、 (略) 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苏(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抵押给中国 (略) (略) 支行,抵押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略) 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或租赁事项。
(3)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4)被评估单位未能提供排除或确认存在账外无形资产的可能,也没有将可能存在的账外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因此评估人员没有对可能存在的账外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评估。
(5)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除存货外,未对其他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6)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 (略) 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 (略) 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7)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8)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 (略) 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

(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号);

(2)2024年3月31日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号);

(3)资产评估报告(苏鑫鼎(资)评报字(2024)第014号);

(4)法律意见书;

(5)标的企业2024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6) (略) 章程;

(7)关于职工安置情况的说明;

(8)《 (略) 债 (略) 置方案》;

(9)《关于常 (略) 转让常州 (略) 35%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获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后:(1)受让方须按股权交割时点所属月份标的企业财务报表列示的所有股东借款本息余额*35%(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股东借款;(2)标的企业按照《股东借款协议》相关约定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向转让方还清最后一笔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分别承接黑牡丹(集团) (略) 、新 (略) (略) 为标的公司金融借款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担保主体变更方案在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贷款银行批复并签署贷款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在股权变更登记后,若黑牡丹(集团) (略) 、新 (略) (略) (以下简称“原保证人”)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则原保证人依法有权向 (略) 追偿,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 (略) (略) (略) 1259-2号11楼1102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 (略) 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0-25 08:30:00至2024-12-05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4年12月5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1.根据《常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

2.保密承诺.docx

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郁先生 沈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常州
标的名称 常州 (略) 35%股权(对应#元出资额)转让
标的编号 N0101GQ#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州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三井街道迪诺创意园10幢-3F-310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周涛
成立时间 2022/03/28 注册资本(万元) #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M8JE12X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常州环龙 (略) 65
2 常 (略) 35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532.# -153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3287.#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9/30 0 -469.# -46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2817.#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3/31 0 -955.# -95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233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814.#
评估基准日 2024-03-31
评估机构 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8 #.84 2328.5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62C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8号绿都万 (略) 28-402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0000%
内部决策形式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常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是,详见《 (略) 债 (略) 置方案》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常州环龙 (略)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苏鑫鼎(资)评报字(2024)第014号评估报告中对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略) 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 (略) 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 (略) 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 (略) 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 (略) 存在以下资产抵押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本次评估难以全面考虑:
(略) 和中国 (略) (略) 支行于2023年8月25日签订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 (略) (抵)字0556号)显示: (略) 将坐落于三井街道,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以西、 (略) 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苏(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抵押给中国 (略) (略) 支行,抵押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略) 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或租赁事项。
(3)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4)被评估单位未能提供排除或确认存在账外无形资产的可能,也没有将可能存在的账外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因此评估人员没有对可能存在的账外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评估。
(5)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除存货外,未对其他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6)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 (略) 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 (略) 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7)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8)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 (略) 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

(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号);

(2)2024年3月31日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号);

(3)资产评估报告(苏鑫鼎(资)评报字(2024)第014号);

(4)法律意见书;

(5)标的企业2024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6) (略) 章程;

(7)关于职工安置情况的说明;

(8)《 (略) 债 (略) 置方案》;

(9)《关于常 (略) 转让常州 (略) 35%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获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后:(1)受让方须按股权交割时点所属月份标的企业财务报表列示的所有股东借款本息余额*35%(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股东借款;(2)标的企业按照《股东借款协议》相关约定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向转让方还清最后一笔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分别承接黑牡丹(集团) (略) 、新 (略) (略) 为标的公司金融借款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担保主体变更方案在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贷款银行批复并签署贷款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在股权变更登记后,若黑牡丹(集团) (略) 、新 (略) (略) (以下简称“原保证人”)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则原保证人依法有权向 (略) 追偿,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 (略) (略) (略) 1259-2号11楼1102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 (略) 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0-25 08:30:00至2024-12-05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4年12月5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1.根据《常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

2.保密承诺.docx

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郁先生 沈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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