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委会260亩、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14-30年使用权流转拍卖公告
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委会260亩、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14-30年使用权流转拍卖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江西省国有林权和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婺源县公共 (略) 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委会260亩及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14-30年使用权。
一、标的概况:
拍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委会260亩林地14-30年使用权流转拍卖 | 标的坐落在江湾镇江湾村委会石际组范围内,林地流转总面积260亩,其中:小地名:五角六地面积80亩,林地资产流转30年;塔山面积180亩林地资产流转14年。采伐迹地,整体拍卖。(详见昌讯评报字[2024]第0903、0904号评估报告) | 7 | 5 |
2 | 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25年使用权流转拍卖 | 标的坐落在江湾镇汪口村委会九组范围内,林地流转总面积377.4亩,其中:小地名:燕子坞138.2亩、燕子岭23亩、冷水碗216.2亩。采伐迹地。林地资产流转25年,整体拍卖(详见昌讯评报字[2024]第0902号评估报告) | 12.4 | 5 |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 (略) 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资料费,领取拍卖文件,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5天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1号标的江湾村村委会其中的180亩林地及2号标的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上现有尚未采伐完毕的林木,归原承租人所有。拍卖成交,买受人应与原承租 (略) 理林木的权属事宜。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号标:江湾村村委会其中的180亩林地,小地名:塔山,租赁期限14年,延期交付,租赁期自2035年12月30日至2049年12月31日止。
4、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由买受人承担。
5、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略) 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账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 #(郑先生)#(李)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受产权单位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江西省国有林权和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婺源县公共 (略) 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委会260亩及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14-30年使用权。
一、标的概况:
拍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委会260亩林地14-30年使用权流转拍卖 | 标的坐落在江湾镇江湾村委会石际组范围内,林地流转总面积260亩,其中:小地名:五角六地面积80亩,林地资产流转30年;塔山面积180亩林地资产流转14年。采伐迹地,整体拍卖。(详见昌讯评报字[2024]第0903、0904号评估报告) | 7 | 5 |
2 | 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25年使用权流转拍卖 | 标的坐落在江湾镇汪口村委会九组范围内,林地流转总面积377.4亩,其中:小地名:燕子坞138.2亩、燕子岭23亩、冷水碗216.2亩。采伐迹地。林地资产流转25年,整体拍卖(详见昌讯评报字[2024]第0902号评估报告) | 12.4 | 5 |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 (略) 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资料费,领取拍卖文件,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5天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1号标的江湾村村委会其中的180亩林地及2号标的汪口村委会377.4亩林地上现有尚未采伐完毕的林木,归原承租人所有。拍卖成交,买受人应与原承租 (略) 理林木的权属事宜。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号标:江湾村村委会其中的180亩林地,小地名:塔山,租赁期限14年,延期交付,租赁期自2035年12月30日至2049年12月31日止。
4、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由买受人承担。
5、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略) 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账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 #(郑先生)#(李)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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