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羿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焦化资产拆除转让项目
山西潞安羿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焦化资产拆除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羿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焦化资产拆除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GR2024*
转让底价(万元):2093.4541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转让方名称:山西潞安 (略)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 (略) )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名称: (略) 董事会决议〔2021〕12-8号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安全拆除协议》。 3、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山西 (略) 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进行资产清运、移交、处理、储存(包括固废、危废等),相关环节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场地平整、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 5)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7)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开具价款发票产生的全部费用、税费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自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及《安全拆除协议》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按照安全拆除兼顾充分竞价的原则,本项目拆除涉及到建构筑物、机电设备、化产设备、消防设施拆除改造、危 (略) 理等,意向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委托具备良好的专业资质与等级的企业进行拆除工作及危 (略) 理工作,并在进行标的踏勘时向转让方同步书面提交资质证明、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被委托企业应具备的专业资质与等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7、意向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委托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及危废经营许可,并在进行标的踏勘时向转让方同步书面提交资质证明、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附带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内的经营许可证中HW11所有子项截图);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类别应包括HW08、HW11、HW36、HW49、HW50等,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储存、处置等。 8、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 (略) 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9、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10、山西 (略) 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其他披露的内容: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羿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焦化资产拆除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GR2024*
转让底价(万元):2093.4541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转让方名称:山西潞安 (略)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 (略) )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名称: (略) 董事会决议〔2021〕12-8号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安全拆除协议》。 3、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山西 (略) 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进行资产清运、移交、处理、储存(包括固废、危废等),相关环节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场地平整、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 5)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7)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开具价款发票产生的全部费用、税费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自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及《安全拆除协议》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按照安全拆除兼顾充分竞价的原则,本项目拆除涉及到建构筑物、机电设备、化产设备、消防设施拆除改造、危 (略) 理等,意向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委托具备良好的专业资质与等级的企业进行拆除工作及危 (略) 理工作,并在进行标的踏勘时向转让方同步书面提交资质证明、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被委托企业应具备的专业资质与等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7、意向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委托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及危废经营许可,并在进行标的踏勘时向转让方同步书面提交资质证明、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附带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内的经营许可证中HW11所有子项截图);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类别应包括HW08、HW11、HW36、HW49、HW50等,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储存、处置等。 8、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 (略) 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9、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10、山西 (略) 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其他披露的内容: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