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项目编号: | JX2024ZC# | ||
项目名称: |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 ||
标的名称: |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转让底价:535.#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2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1 |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标的房产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301.33㎡,建筑结构为钢混,配套设施包含附属地下室车位编号B152、B153。 | ||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江西老楼房 (略) 出具的老楼评字[2024]G072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请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查阅。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未看样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 (略) 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转让方(委托方)对过户不做任何承诺。 4.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5.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6.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资产使用的水、电、物业、车位费等欠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核实,明确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承担情况。上述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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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转让方(委托方)与省产权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和真伪进行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2.【交易税费】(1)相关税费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变更过户、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3.【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http://**进行项目报名,通过受让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4.【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策划竞价中心0791-#;0791-#;0791-#。 5.【合同签订】本项目为罚没资产,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交付】标的房屋以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项目编号: | JX2024ZC# | ||
项目名称: |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 ||
标的名称: |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转让底价:535.#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2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1 |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标的房产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301.33㎡,建筑结构为钢混,配套设施包含附属地下室车位编号B152、B153。 | ||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江西老楼房 (略) 出具的老楼评字[2024]G072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请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查阅。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未看样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 (略) 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转让方(委托方)对过户不做任何承诺。 4.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5.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6.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资产使用的水、电、物业、车位费等欠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核实,明确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承担情况。上述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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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转让方(委托方)与省产权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和真伪进行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2.【交易税费】(1)相关税费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变更过户、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3.【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http://**进行项目报名,通过受让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4.【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策划竞价中心0791-#;0791-#;0791-#。 5.【合同签订】本项目为罚没资产,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交付】标的房屋以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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