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虹镇五一村民委员会社会化服务项目设备出租交易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虹镇五一村民委员会社会化服务项目设备出租交易公告
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社会化服务设备出租公告
(实物资产)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转让方式 | 租期 (年) | 起始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增价幅度 (元) |
长虹镇五一村社会化服务项目设备 | 出租 | 3 | #.00 | #.00 | 2000.00 |
注:竞价结束后,如确定承租方,该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全部退还至 (略) ,待双方合同签订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标的物租金。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让方: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民委员会
2.交易行为批准方:加 (略) 长虹镇人民政府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恒鑫德源资产评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13日为评估基准日。
4.租金:每年租金以最终竞拍价为准。
5.起租日:自该项目竞价结束,确定承租方后,以签订合同为起租日。
6.出租期限:按起租日日期为基准日,出租期限为3年。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享有优先承租权。
7.租金支付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当年租金,后续均以此类推。如承租方未按规定全部结清3年租金,承租方在补齐全部租金后,需额外支付年租金10%的违约金。
8.允许对标的物进行维修,但设备主体不得改动,3年租期到期后维修配件不得自行拆除。
9.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出租方将出租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10.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1.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12.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13.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4.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 (略) 理。
16.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规定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意向承租人身份证或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9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中心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三)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9日9时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24年11月18日 (略) 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受让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5) (略) 股东大会同意受让的决议;
(6)实物资产挂牌交易公告确认,首页领导签字,每页加盖公章;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实物资产挂牌交易公告确认,每页签字按手印;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 (略) ”给定的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
(四)各标的挂牌时间:
1号标的:2024年10月29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 (略) ”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下载挂牌交易文件——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7.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前向大兴安岭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咨询,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资产展示期间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公示结束后申请退回。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年租金价款。
(七)出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负责。
(八)大兴安岭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社会化服务设备出租公告
(实物资产)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转让方式 | 租期 (年) | 起始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增价幅度 (元) |
长虹镇五一村社会化服务项目设备 | 出租 | 3 | #.00 | #.00 | 2000.00 |
注:竞价结束后,如确定承租方,该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全部退还至 (略) ,待双方合同签订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标的物租金。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让方: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民委员会
2.交易行为批准方:加 (略) 长虹镇人民政府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恒鑫德源资产评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13日为评估基准日。
4.租金:每年租金以最终竞拍价为准。
5.起租日:自该项目竞价结束,确定承租方后,以签订合同为起租日。
6.出租期限:按起租日日期为基准日,出租期限为3年。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享有优先承租权。
7.租金支付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当年租金,后续均以此类推。如承租方未按规定全部结清3年租金,承租方在补齐全部租金后,需额外支付年租金10%的违约金。
8.允许对标的物进行维修,但设备主体不得改动,3年租期到期后维修配件不得自行拆除。
9.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出租方将出租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10.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1.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12.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13.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4.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 (略) 理。
16.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规定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意向承租人身份证或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9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中心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三)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9日9时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24年11月18日 (略) 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受让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5) (略) 股东大会同意受让的决议;
(6)实物资产挂牌交易公告确认,首页领导签字,每页加盖公章;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实物资产挂牌交易公告确认,每页签字按手印;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 (略) ”给定的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
(四)各标的挂牌时间:
1号标的:2024年10月29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 (略) ”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下载挂牌交易文件——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7.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前向大兴安岭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咨询,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资产展示期间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公示结束后申请退回。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年租金价款。
(七)出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负责。
(八)大兴安岭加 (略) 长虹镇五一村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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