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迅飞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按照转受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股权转让协议未做约定的,交易机构按照转让方的要求进行划款。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时前登录 (略) 站(http://**),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3) (略) 站版交易公告, (略) 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按手印或盖公章后上传。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盖章。
1、交纳金额:9.*万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如股权转让协议 (略) 场监 (略) 的反垄断审查,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机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按原渠道退还。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
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股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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