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G202414号-出让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曾G202414号-出让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曾G(2024)14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 (略) (网址 http://**) “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 (略) 交易系统http://**:9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规划用途

使用

年限

规划指标

要求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挂牌

起始价(万元)

备案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曾G(2024)14号

(略) (略) 道 (略) 东南角

*.23

工业用地

50

≥1.2

≥40%

≤15%

163

1627

*BA0095

注明:标准地控制指标和“用地清单”宗地管理意见

曾G(2024)14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投资强度

(万元/亩)

≥100

2

亩平税收指标

(万元/亩)

≥5

3

规划容积率

≥1.2

4

规划建筑系数

≥40%

5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6

单位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限额标准,无标准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7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项目地块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项 (略) 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临交通大道一侧执行“4a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4)地下水:项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5)土壤:土壤质量应执行《土壤环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风险筛选值及《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傎。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若有二*苯、VOCs(以非*烷现总烃计)等外排,参照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表1、表3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本地块废水经隔油池及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标准水质,同 (略) 城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 (略) (略) (略) 城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排入?水河。(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9

消防

先建后验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不用于生产、储存和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用地清单”曾G(2024)14号宗地管理意见

序号

管理清单名称

管理部门

管理意见或要求

1

区域能评

发改部门

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2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该项目范围内无查明矿产资源,未设置矿业权。

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略) 于地质灾害 (略) 内,范围内无地质灾害隐患点。

4

区域规划环评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经 (略) 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 (略) 管控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5

地震安全性评价

科经部门

参考《 (略) 经 (略) (略) 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抗震设计。

6

取水许可

水利部门

项目不涉及地下取用水资源,无需办理取水许可审批。

7

防洪影响评估

不需要做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8

气候可行性论证

应急部门

9

考古勘探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门

可施工作业

10

文物考古调查

11

历史建筑保护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2

地下管线(水电气暖)

13

房地产用地建设条件

14

人防工程普查

发改部门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略) (略) 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

15

古树名木

林业部门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略) 上挂牌出让 (略) 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 (略) 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入场证明》、 (略) 自然资 (略) 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竞买前请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自然资 (略) 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4、竞买人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http://**:9000)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5、竞买人必须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数字证书,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主页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竞买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6、竞买 (略) 上银行在规定 (略) 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子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农行烈山支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 (略) 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2、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 (略) 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6、涉及以上挂牌出让地块税务部门相关税费缴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前 (略) 税务部门缴纳,具体税种和应税金额由税务部门核定。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 2024年12月2日上午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4时止;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六、如 (略) 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1、联系地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联系人: 邱 跃 联系电话:0722-*

2、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 陈晓冬 联系电话:0722-*

(略)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略) 自然资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曾G(2024)14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 (略) (网址 http://**) “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 (略) 交易系统http://**:9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规划用途

使用

年限

规划指标

要求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挂牌

起始价(万元)

备案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曾G(2024)14号

(略) (略) 道 (略) 东南角

*.23

工业用地

50

≥1.2

≥40%

≤15%

163

1627

*BA0095

注明:标准地控制指标和“用地清单”宗地管理意见

曾G(2024)14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投资强度

(万元/亩)

≥100

2

亩平税收指标

(万元/亩)

≥5

3

规划容积率

≥1.2

4

规划建筑系数

≥40%

5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6

单位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限额标准,无标准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7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项目地块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项 (略) 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临交通大道一侧执行“4a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4)地下水:项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5)土壤:土壤质量应执行《土壤环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风险筛选值及《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傎。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若有二*苯、VOCs(以非*烷现总烃计)等外排,参照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表1、表3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本地块废水经隔油池及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标准水质,同 (略) 城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 (略) (略) (略) 城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排入?水河。(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9

消防

先建后验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不用于生产、储存和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用地清单”曾G(2024)14号宗地管理意见

序号

管理清单名称

管理部门

管理意见或要求

1

区域能评

发改部门

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2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该项目范围内无查明矿产资源,未设置矿业权。

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略) 于地质灾害 (略) 内,范围内无地质灾害隐患点。

4

区域规划环评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经 (略) 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 (略) 管控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5

地震安全性评价

科经部门

参考《 (略) 经 (略) (略) 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抗震设计。

6

取水许可

水利部门

项目不涉及地下取用水资源,无需办理取水许可审批。

7

防洪影响评估

不需要做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8

气候可行性论证

应急部门

9

考古勘探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门

可施工作业

10

文物考古调查

11

历史建筑保护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2

地下管线(水电气暖)

13

房地产用地建设条件

14

人防工程普查

发改部门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略) (略) 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

15

古树名木

林业部门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略) 上挂牌出让 (略) 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 (略) 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入场证明》、 (略) 自然资 (略) 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竞买前请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自然资 (略) 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4、竞买人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http://**:9000)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5、竞买人必须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数字证书,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主页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竞买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6、竞买 (略) 上银行在规定 (略) 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子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农行烈山支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 (略) 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2、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 (略) 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6、涉及以上挂牌出让地块税务部门相关税费缴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前 (略) 税务部门缴纳,具体税种和应税金额由税务部门核定。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 2024年12月2日上午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4时止;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六、如 (略) 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1、联系地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联系人: 邱 跃 联系电话:0722-*

2、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 陈晓冬 联系电话:0722-*

(略)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