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九襄镇盛祥粮油综合市场一期12宗商业门面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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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九襄镇盛祥粮油综合市场一期12宗商业门面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2024年

汉源县九襄镇盛 (略) 场一期12 宗商业门面

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汉源县 (略) 委托,定于2024年11月 8 日9时在九襄镇梨都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位于汉源县九襄镇瓦板巷37号的以下标的,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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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在2024年11月 (略) 报名点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包含签定《拍卖文件》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竞买报名手续:
1、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17时前(11月6日-7日10:00-17:00)持 (略) 汉源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须以自己名义并以转账方式在2024年11月7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 (略) 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账号:*91;开户行:汉源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后取得竞买资格。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2、竞买不成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特别告知:

1、此次参与拍卖的12 宗标的物均以现场实际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略) 提供的面积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定价依据。一经竞价成交,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签署的各项拍卖文件执行。竞买人应自行决定竞买行为并承担责任,一经竞价即表明对标的物现状及告知完全了解,自愿无条件接受该标的, (略) 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在拍卖成交后,12 宗标的物的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自行承担由经营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亏盈自负。还须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后的看管和维护责任,不得随意破坏标的物,不得未经委托人同意私下转租第三人,一经委托人发现将严厉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对标的物进行的各项投入在经营期满后无条件清场,对标的物的设施、装修实行来修去丢,还须保证原有基础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3、此次12 宗标的物的竞得人若在经营权期限内因个人原因提出退租的,均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向委托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4、拍卖成交后,全部标的物的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承租标的在经营权到期后的水、电及其他未结清的欠费结算。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权到期通过委托人的现场清场验收后,由委托人退还给竞得人(不计利息)。到期满未清场的,委托人强制清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剩余部分退还竞得人;若履约保证金全部付完仍未结清费用的,不足部分将向竞得人追缴,竞得人自行承担违约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报名地址:位于汉源县九襄镇瓦板巷37号的九襄镇盛祥粮油综合体2层

联系人:白女士*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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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汉源县九襄镇盛 (略) 场一期12 宗商业门面

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汉源县 (略) 委托,定于2024年11月 8 日9时在九襄镇梨都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位于汉源县九襄镇瓦板巷37号的以下标的,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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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在2024年11月 (略) 报名点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包含签定《拍卖文件》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竞买报名手续:
1、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17时前(11月6日-7日10:00-17:00)持 (略) 汉源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须以自己名义并以转账方式在2024年11月7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 (略) 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账号:*91;开户行:汉源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后取得竞买资格。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2、竞买不成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特别告知:

1、此次参与拍卖的12 宗标的物均以现场实际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略) 提供的面积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定价依据。一经竞价成交,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签署的各项拍卖文件执行。竞买人应自行决定竞买行为并承担责任,一经竞价即表明对标的物现状及告知完全了解,自愿无条件接受该标的, (略) 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在拍卖成交后,12 宗标的物的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自行承担由经营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亏盈自负。还须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后的看管和维护责任,不得随意破坏标的物,不得未经委托人同意私下转租第三人,一经委托人发现将严厉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对标的物进行的各项投入在经营期满后无条件清场,对标的物的设施、装修实行来修去丢,还须保证原有基础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3、此次12 宗标的物的竞得人若在经营权期限内因个人原因提出退租的,均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向委托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4、拍卖成交后,全部标的物的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承租标的在经营权到期后的水、电及其他未结清的欠费结算。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权到期通过委托人的现场清场验收后,由委托人退还给竞得人(不计利息)。到期满未清场的,委托人强制清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剩余部分退还竞得人;若履约保证金全部付完仍未结清费用的,不足部分将向竞得人追缴,竞得人自行承担违约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报名地址:位于汉源县九襄镇瓦板巷37号的九襄镇盛祥粮油综合体2层

联系人:白女士*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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