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存货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存货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天津 (略) (略) 置涉及的存货
标的所在地:天 (略)
资产简介:详见资产明细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11-06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包含特殊纸张存货,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了解受让所需的条件和限制,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资产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及配置等,并向转让方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以及受让标的资产所需的国家秘密载体销毁资质,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行为、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受让方资产交割时间及对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的时限要求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自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移交手续后,标的资产权属和保管义务即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清(拆)运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因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联系人:冯天露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 (略) (略) 程林街增兴窑仓库内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None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 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2e0e*a1d*e8bad6c617aa5d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天津 (略) (略) 置涉及的存货
标的所在地:天 (略)
资产简介:详见资产明细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11-06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包含特殊纸张存货,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了解受让所需的条件和限制,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资产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及配置等,并向转让方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以及受让标的资产所需的国家秘密载体销毁资质,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行为、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受让方资产交割时间及对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的时限要求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自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移交手续后,标的资产权属和保管义务即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清(拆)运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因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联系人:冯天露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 (略) (略) 程林街增兴窑仓库内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None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 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2e0e*a1d*e8bad6c617aa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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