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0.4亩40号土地流转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0.4亩40号土地流转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NCGQ09A(略)G |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0.4亩40号土地流转项目(二次) |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 ||
挂牌价格 | 400元/亩/年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略)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 | |||
联系人 | 刘英华 | 联系电话 | (略)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 标的展示地点 | (略)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经营权 | ||
不动产权属 |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证书名称 | ||||
证号 | ||||
坐落 | ||||
标的四至 | 东至:张东营地块; | |||
南至:张志明地块; | ||||
西至:道路; | ||||
北至:道路;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约0.4亩的耕地经营权进行流转。挂牌价400元/亩/年,竞价步长为10元/亩/年。一、流转期限和价款支付:流转期限为1年,价款一年一付,共约0.(略)元。二、流转用途: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主要用于粮食种植。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四、其他要求:仅面向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 | |||
流转(需求)要求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高青县木李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日期 | ||||
价格(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正向(加价) | |||
报价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网上报名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前截止)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否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高青县木李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孙冲 | |||
电话 | 0533-(略) | |||
交易机构 | 木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联系人 | 徐晨阳 | |||
电话 | 0533-(略) | |||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NCGQ09A(略)G |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0.4亩40号土地流转项目(二次) |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 ||
挂牌价格 | 400元/亩/年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略)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 | |||
联系人 | 刘英华 | 联系电话 | (略)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 标的展示地点 | (略)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经营权 | ||
不动产权属 | 高青县木李镇茅子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证书名称 | ||||
证号 | ||||
坐落 | ||||
标的四至 | 东至:张东营地块; | |||
南至:张志明地块; | ||||
西至:道路; | ||||
北至:道路;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约0.4亩的耕地经营权进行流转。挂牌价400元/亩/年,竞价步长为10元/亩/年。一、流转期限和价款支付:流转期限为1年,价款一年一付,共约0.(略)元。二、流转用途: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主要用于粮食种植。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四、其他要求:仅面向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 | |||
流转(需求)要求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高青县木李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日期 | ||||
价格(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正向(加价) | |||
报价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网上报名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前截止)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否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高青县木李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孙冲 | |||
电话 | 0533-(略) | |||
交易机构 | 木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联系人 | 徐晨阳 | |||
电话 | 0533-(略) | |||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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