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在建工程㎡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卖
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在建工程㎡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卖
新疆维吾 (略) 乌 (略) 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2:00时开始在“ (略) ”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变卖期限为60天,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1. 拍卖标的:
案号:(2024)新3024执恢54号
标的物:位于乌恰县伊尔克什坦 (略) 在建工程(略).78㎡(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略)元;
增价幅度:(略)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该标的物土地出让金未缴纳,买受人需自行前往相关单位咨询土地相关事宜;标的物目前正在施工,地上附着物无任何相关手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31日起至2变卖结束(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安排看样。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全部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结束前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 (略) 乌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 新疆维吾 (略) 乌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乌 (略)
2024年10月30日
新疆维吾 (略) 乌 (略) 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2:00时开始在“ (略) ”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变卖期限为60天,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1. 拍卖标的:
案号:(2024)新3024执恢54号
标的物:位于乌恰县伊尔克什坦 (略) 在建工程(略).78㎡(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略)元;
增价幅度:(略)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该标的物土地出让金未缴纳,买受人需自行前往相关单位咨询土地相关事宜;标的物目前正在施工,地上附着物无任何相关手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31日起至2变卖结束(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安排看样。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全部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结束前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 (略) 乌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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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地址: 新疆维吾 (略) 乌 (略)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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