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充公告筑公资告地补充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充公告筑公资告地补充号
(略) (略) 关于竞买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根据贵阳贵安土地收入工作组有关安排,为鼓励企业参与贵阳贵安地块竞买,充分缓释企业资金压力,对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与贵阳贵安地块竞买的企业可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交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为切实落实好贵阳贵安土地收入工作组有关安排,现将潜在竞买人需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采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期 (略) 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人信息填报后,持银行保函 (略) (略) 一楼贵阳银行窗口进行确认。保证金交纳成功后,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报价。
2.银行保函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银行保函须由出具 (略) (略) 开具。
② 银行保函须列明宗地编号、竞买人名称、保函金额(保函金额须与竞买保证金金额一致)、保函有效期(从提交竞买申请之日起,至竞得人缴纳出让价款金额达到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之日止)等信息。
③ 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须载明若所保竞买人违反本出让文件有关约定时,出具银行 (略) (略) 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 (略) (略) 支付保函金额。
④ 银行保函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银行保函的退还:
① 竞得人退还: (略) (略) 收到出让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竞得人提交的“缴纳出让价款金额达到银行保函担保金额”的证明后,退还竞得人银行保函。
② 未竞得人退还:网上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 (略) (略) 退还银行保函。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略) (略) 关于竞买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根据贵阳贵安土地收入工作组有关安排,为鼓励企业参与贵阳贵安地块竞买,充分缓释企业资金压力,对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与贵阳贵安地块竞买的企业可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交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为切实落实好贵阳贵安土地收入工作组有关安排,现将潜在竞买人需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采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期 (略) 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人信息填报后,持银行保函 (略) (略) 一楼贵阳银行窗口进行确认。保证金交纳成功后,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报价。
2.银行保函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银行保函须由出具 (略) (略) 开具。
② 银行保函须列明宗地编号、竞买人名称、保函金额(保函金额须与竞买保证金金额一致)、保函有效期(从提交竞买申请之日起,至竞得人缴纳出让价款金额达到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之日止)等信息。
③ 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须载明若所保竞买人违反本出让文件有关约定时,出具银行 (略) (略) 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 (略) (略) 支付保函金额。
④ 银行保函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银行保函的退还:
① 竞得人退还: (略) (略) 收到出让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竞得人提交的“缴纳出让价款金额达到银行保函担保金额”的证明后,退还竞得人银行保函。
② 未竞得人退还:网上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 (略) (略) 退还银行保函。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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