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略) 祥 (略) 管理人关于对
(略) 祥和 (略) 50套住宅房屋进行第二次拍卖的
拍卖公告
湖 (略) (略) 于2018年3月26日裁定 (略) 祥 (略) (以下简称“祥和公司”)破产申请,同日指定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资产价值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委托 (略) (以下简称“拍卖人”)以24小时在线竞价方式对祥和凰城破产资产进 (略) 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右岸新城祥和 (略) 50套住宅房屋,分套拍卖(各套房屋基本情况和起拍价详见下表,加价幅度每次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 (略)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延时除外)
(略) :中国拍 (略) ( (略) )
网 址:http://**
三、公开展示和现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人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王女士 158 7271 6102
四、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 (略) 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理解并接受拍卖文件。
竞买人应在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交纳(略)元竞买保证金,并与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农业 (略) 支行
账 号:1720 1201 0400 (略)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 (略) 退回,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抵扣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用于拍卖费用、破产费用、共 (略) 裁定确认的债权支付与分配;
竞买人竞得多套房屋后悔拍的,须按照每套房屋(略)元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现状移交。
移交时买受人应当按照每套房屋280元的标准向管理人交纳燃气报警装置费用,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中6号楼和8号楼房屋可以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管理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税费由管理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分别负担。
3.拍卖标的中9号楼2603号房屋暂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房屋,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管理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税费由管理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分别负担。
4.房屋建筑面积来源自测绘报告,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时面积若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5.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网络拍卖程序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中(终)止拍卖的,除退回竞买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外,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七、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2024年10月15日同步在《丹江口电视台》《 (略) 》《 (略) 》以及《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略) 祥 (略) 管理人
地 址: (略) 丹江大道54-4号(体育馆旁)
联系人:陈律师 189 7249 8928
2. (略)
地 址: (略) (略) 116号
联系人:陈经理 133 9729 5018
(略) 祥 (略) 管理人
(略)
2024年10月15日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略) 版权声明 )
(略) 祥 (略) 管理人关于对
(略) 祥和 (略) 50套住宅房屋进行第二次拍卖的
拍卖公告
湖 (略) (略) 于2018年3月26日裁定 (略) 祥 (略) (以下简称“祥和公司”)破产申请,同日指定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资产价值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委托 (略) (以下简称“拍卖人”)以24小时在线竞价方式对祥和凰城破产资产进 (略) 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右岸新城祥和 (略) 50套住宅房屋,分套拍卖(各套房屋基本情况和起拍价详见下表,加价幅度每次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 (略)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延时除外)
(略) :中国拍 (略) ( (略) )
网 址:http://**
三、公开展示和现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人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王女士 158 7271 6102
四、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 (略) 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理解并接受拍卖文件。
竞买人应在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交纳(略)元竞买保证金,并与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农业 (略) 支行
账 号:1720 1201 0400 (略)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 (略) 退回,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抵扣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用于拍卖费用、破产费用、共 (略) 裁定确认的债权支付与分配;
竞买人竞得多套房屋后悔拍的,须按照每套房屋(略)元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现状移交。
移交时买受人应当按照每套房屋280元的标准向管理人交纳燃气报警装置费用,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中6号楼和8号楼房屋可以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管理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税费由管理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分别负担。
3.拍卖标的中9号楼2603号房屋暂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房屋,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管理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税费由管理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分别负担。
4.房屋建筑面积来源自测绘报告,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时面积若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5.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网络拍卖程序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中(终)止拍卖的,除退回竞买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外,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七、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2024年10月15日同步在《丹江口电视台》《 (略) 》《 (略) 》以及《 (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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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祥 (略) 管理人
地 址: (略) 丹江大道54-4号(体育馆旁)
联系人:陈律师 189 7249 8928
2. (略)
地 址: (略) (略) 116号
联系人:陈经理 133 9729 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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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略) 版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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