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合计157.9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合计157.9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合计157.9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略)A(略)
项目位置: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
(略).jpg
项目状态
预公告
(略).jpg
公告日期
2024-10-31
(略).jpg
浏览次数
2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略)/年/亩
交易面积:
157.97亩
联系方式:
周科长((略))
乡镇(街道)汊河街道村(社区)徐集村
组别--登记日期2024-10-31
是否续租
交易面积157.97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描述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交易面积157.97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略).8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略)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项目位置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坐标拐点--
流转用途粮食生产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 (略) ”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3、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项目审查表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4-10-31 18:00至2024-11-07 18: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农村 (略)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2024-11-07 18:00
交易时间2024-11-08 09:30
交易地点江苏省农村 (略)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3年0月
标段描述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交易面积157.97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略).8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略)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交易面积157.9700亩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略).80
交易底价(略)/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自由竞价期2024-11-08 09:30~2024-11-08 09:55
出价延时30秒
加价幅度(略)/年/亩
底价(略)/年/亩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朱斌彬联系电话(略)

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合计157.9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略)A(略)
项目位置: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
(略).jpg
项目状态
预公告
(略).jpg
公告日期
2024-10-31
(略).jpg
浏览次数
2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略)/年/亩
交易面积:
157.97亩
联系方式:
周科长((略))
乡镇(街道)汊河街道村(社区)徐集村
组别--登记日期2024-10-31
是否续租
交易面积157.97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描述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交易面积157.97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略).8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略)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项目位置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坐标拐点--
流转用途粮食生产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 (略) ”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3、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项目审查表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4-10-31 18:00至2024-11-07 18: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农村 (略)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2024-11-07 18:00
交易时间2024-11-08 09:30
交易地点江苏省农村 (略)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3年0月
标段描述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祁庄组、郜庄组、吴庄组,交易面积157.97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略).8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略)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交易面积157.9700亩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略).80
交易底价(略)/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自由竞价期2024-11-08 09:30~2024-11-08 09:55
出价延时30秒
加价幅度(略)/年/亩
底价(略)/年/亩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略) 汊河街道徐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朱斌彬联系电话(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