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位于淄川区洪山镇三分会房屋及土地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位于淄川区洪山镇三分会房屋及土地
转让底价: 21.(略)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略)H | 保证金: (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淄 (略)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01至2024-11-07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略)H | 监测编号 | GR2024(略) |
标的名称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位于淄川区洪山镇三分会80-3-502房屋及土地 | 转让底价 | 21.(略)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0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30 |
评估结果(万元) | 23.7214 | 备案单位 | (略)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略) 房权 (略) 字第01-(略)号 | 地址 |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3.75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的为1套房屋及土地,系淄 (略) (略) 合法拥有的商品房,房屋面积为63.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53平方米,房产所有权 (略) 房权 (略) 字第01-(略)号,土地权证编号为淄国用(2009)第C(略)号,证载使用权人均为:淄 (略) (略) ,宗地用途:住宅;宗地性质:出让;坐落: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房屋所有权面积面积为63.75㎡,房产所有权 (略) 房权 (略) 字第01-(略)号,证载权利人为:淄 (略) (略) ,坐落: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目 (略) 于租赁状态。 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53㎡,其中:独用面积6.55㎡、分摊面积23.98㎡,土地权证编号为淄国用(2009)第C(略)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淄 (略) (略) ,宗地用途:住宅;宗地性质:出让;宗地地址: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 4、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5%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3)第062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项目转让涉及的增值税税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淄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淄博 | ||
法定代表人 | 黄书翔 | 注册资本 | (略).(略)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韩云鹏 | 看货联系电话 | (略)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转让底价: 21.(略)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略)H | 保证金: (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淄 (略)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01至2024-11-07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略)H | 监测编号 | GR2024(略) |
标的名称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位于淄川区洪山镇三分会80-3-502房屋及土地 | 转让底价 | 21.(略)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0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30 |
评估结果(万元) | 23.7214 | 备案单位 | (略)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略) 房权 (略) 字第01-(略)号 | 地址 |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3.75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的为1套房屋及土地,系淄 (略) (略) 合法拥有的商品房,房屋面积为63.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53平方米,房产所有权 (略) 房权 (略) 字第01-(略)号,土地权证编号为淄国用(2009)第C(略)号,证载使用权人均为:淄 (略) (略) ,宗地用途:住宅;宗地性质:出让;坐落: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房屋所有权面积面积为63.75㎡,房产所有权 (略) 房权 (略) 字第01-(略)号,证载权利人为:淄 (略) (略) ,坐落: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目 (略) 于租赁状态。 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53㎡,其中:独用面积6.55㎡、分摊面积23.98㎡,土地权证编号为淄国用(2009)第C(略)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淄 (略) (略) ,宗地用途:住宅;宗地性质:出让;宗地地址: (略) 洪山 (略) 215 (略) 机关3分会3号楼。 4、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5%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3)第062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项目转让涉及的增值税税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淄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淄博 | ||
法定代表人 | 黄书翔 | 注册资本 | (略).(略)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韩云鹏 | 看货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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