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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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为全面巩固提升“精准研判、精准打击”的良好效果,推动非法营运监管从传统“人防”向“技防、智防”转变,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计划新 (略) 非营稽查智能监控点位, (略) 为核心,利用“执法大脑”与即时感知交通数据比对,精准推送违章数据,实现违法智能识别与研判、指挥调度与精准执法。

4、采购项目预算:*元(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作无 (略) 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邮箱发送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供应商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付款账号通过邮箱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

(1)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3、份数

(1)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开标一览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目录三)另需单独封装*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

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方式:025-*

联系人:王工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 (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http://**),点击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 (略) 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稽查布控点位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为全面巩固提升“精准研判、精准打击”的良好效果,推动非法营运监管从传统“人防”向“技防、智防”转变,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计划新 (略) 非营稽查智能监控点位, (略) 为核心,利用“执法大脑”与即时感知交通数据比对,精准推送违章数据,实现违法智能识别与研判、指挥调度与精准执法。

4、采购项目预算:*元(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作无 (略) 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邮箱发送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供应商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付款账号通过邮箱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

(1)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3、份数

(1)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开标一览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目录三)另需单独封装*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

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方式:025-*

联系人:王工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 (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http://**),点击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 (略) 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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