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关于2.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梨树沟村蒙古营子103号南双庙蔬菜批发市场一期1#楼-1层地库103-38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关于2.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梨树沟村蒙古营子103号南双庙蔬菜批发市场一期1#楼-1层地库103-38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http://**) (略) 所 (略) 房产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2、 (略) ,位于朝阳县南双庙镇梨树沟村蒙古营子103号南双 (略) 场一期1#楼-1层地库103-38号(房产证号:辽(2018)朝阳县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116.99平方米,位于第-1层, (略) 执行裁定书,详情参照《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加价幅度为500元,第二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注:本院不提供现场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关于税费、土地出让金、标的用途、产权年限、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 (略) 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 (略) 理。相邻关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 (略) 提交有效证明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 (略) 原路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 (略) 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 (略) 账号(名称: (略) (略) (略) ;保证金账号为:##;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 (略) 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络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微信同步
法院监督电话:0421-#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http://**) (略) 所 (略) 房产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2、 (略) ,位于朝阳县南双庙镇梨树沟村蒙古营子103号南双 (略) 场一期1#楼-1层地库103-38号(房产证号:辽(2018)朝阳县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116.99平方米,位于第-1层, (略) 执行裁定书,详情参照《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加价幅度为500元,第二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注:本院不提供现场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关于税费、土地出让金、标的用途、产权年限、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 (略) 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 (略) 理。相邻关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 (略) 提交有效证明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 (略) 原路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 (略) 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 (略) 账号(名称: (略) (略) (略) ;保证金账号为:##;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 (略) 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络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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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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