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然之家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
成都居然之家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基本情况 | 债务企业名称 | 成都居然之家 (略) |
欠付租金(万元) | 6307(基准日2024年9月26日) | |
违约金(万元) | 3374(基准日2024年9月26日) | |
租赁合同约定情况 | 租赁期间为20年,即自2015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免租期为交付之日起6个月;第9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为免租期,成都居然之家不需要支付租金;免租期满后第1年至第4年,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5元计算;从第5年起,租金每3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环比递增5%;租金支付方式:采用提前3个月预付的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即2015年12月1日前支付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租金,以此类推),每期按实际天数计算;成都居然之家未按约定时间及额度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时,每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利息。 | |
处置情况 | 已起诉。 | |
资产亮点 | 债务人目前正常经营。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
债权基本情况 | 债务企业名称 | 成都居然之家 (略) |
欠付租金(万元) | 6307(基准日2024年9月26日) | |
违约金(万元) | 3374(基准日2024年9月26日) | |
租赁合同约定情况 | 租赁期间为20年,即自2015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免租期为交付之日起6个月;第9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为免租期,成都居然之家不需要支付租金;免租期满后第1年至第4年,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5元计算;从第5年起,租金每3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环比递增5%;租金支付方式:采用提前3个月预付的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即2015年12月1日前支付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租金,以此类推),每期按实际天数计算;成都居然之家未按约定时间及额度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时,每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利息。 | |
处置情况 | 已起诉。 | |
资产亮点 | 债务人目前正常经营。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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