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永丰县坑田粮油购销公司仓储3年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永丰县坑田粮油购销公司仓储3年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永 (略) 仓储3年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受永 (略) 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0 (略) (略) 络拍租, (略) 首页(网址:http://**),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 (略) (略) 】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或手机“ (略) ”APP)拍卖下述场地租赁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号标的:永 (略) 105号仓储3年租赁权拍租,面积约415㎡。租金按年度缴纳。不得经营及堆放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起拍价:*元/年,竞拍保证金:2800元。竞价阶梯为500元。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
特别提醒:
二、预展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11月7日17时
三、预展及报名地点:标的现场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7日17时
五、受让方需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六、竞买须知:
1、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皆视为知悉本规则告知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本规则约束,同意按本规则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竞买人须按自己的需求对拍卖标的物、本规则及其他拍卖资料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咨询,对其有异议,应在参加拍卖会前提出。对成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 (略) 络竞拍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且认可该标的起拍价,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 (略) (http://**)拍卖大厅参与竞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仔细阅读此《网络拍卖规则》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竞买人应对竞买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买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在公告期内,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包括隐形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4、委托方所收租金 (略) 统一收据,如买受人要开具房租税务增值税发票,全部税金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 (略) 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6、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标的用任何方式( (略) 站、图录宣传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成交后,买受 (略) (略) 支付2000元的拍卖佣金, (略) 支付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此次标的委托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保证金缴纳
账户:*165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永丰支行
八、联系电话
1、永 (略) :*周先生
2、 (略) (略) :*钟女士
永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永 (略) 仓储3年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受永 (略) 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0 (略) (略) 络拍租, (略) 首页(网址:http://**),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 (略) (略) 】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或手机“ (略) ”APP)拍卖下述场地租赁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号标的:永 (略) 105号仓储3年租赁权拍租,面积约415㎡。租金按年度缴纳。不得经营及堆放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起拍价:*元/年,竞拍保证金:2800元。竞价阶梯为500元。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
特别提醒:
二、预展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11月7日17时
三、预展及报名地点:标的现场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7日17时
五、受让方需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六、竞买须知:
1、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皆视为知悉本规则告知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本规则约束,同意按本规则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竞买人须按自己的需求对拍卖标的物、本规则及其他拍卖资料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咨询,对其有异议,应在参加拍卖会前提出。对成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 (略) 络竞拍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且认可该标的起拍价,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 (略) (http://**)拍卖大厅参与竞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仔细阅读此《网络拍卖规则》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竞买人应对竞买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买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在公告期内,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包括隐形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4、委托方所收租金 (略) 统一收据,如买受人要开具房租税务增值税发票,全部税金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 (略) 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6、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标的用任何方式( (略) 站、图录宣传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成交后,买受 (略) (略) 支付2000元的拍卖佣金, (略) 支付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此次标的委托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保证金缴纳
账户:*165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永丰支行
八、联系电话
1、永 (略) :*周先生
2、 (略) (略) :*钟女士
永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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