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江南大厦租赁项目5年
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江南大厦租赁项目5年
项目编号: | JX2024ZL*C2 | ||
项目名称: | 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江南大厦租赁项目(5年) | ||
标的名称: | 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江南大厦租赁项目(5年)(出租底价:71.*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3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4 |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瑞华房 (略) 出具的赣瑞华房估(2023)字第0804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 4.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并对其安全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5.承租方在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经*方授权许可后,可根据需要对本房屋的功能进行合法调整,按规范要求对房屋进行自费装修。装修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和教学秩序,不得留下安全隐患;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授权许可的装修改造,应予以复原,对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按损失评估价的3倍进行赔偿。承租方任何装修改造必须事先提出方案,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费用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装修改造、美化及统一配备的店铺门面标识、不可移动设施,合同到期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毁。 6.承租方按年度支付租金,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支付*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勘察、考察清楚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店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协助承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项目编号: | JX2024ZL*C2 | ||
项目名称: | 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江南大厦租赁项目(5年) | ||
标的名称: | 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江南大厦租赁项目(5年)(出租底价:71.*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3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4 |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瑞华房 (略) 出具的赣瑞华房估(2023)字第0804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 4.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并对其安全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5.承租方在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经*方授权许可后,可根据需要对本房屋的功能进行合法调整,按规范要求对房屋进行自费装修。装修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和教学秩序,不得留下安全隐患;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授权许可的装修改造,应予以复原,对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按损失评估价的3倍进行赔偿。承租方任何装修改造必须事先提出方案,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费用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装修改造、美化及统一配备的店铺门面标识、不可移动设施,合同到期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毁。 6.承租方按年度支付租金,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支付*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勘察、考察清楚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店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协助承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