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一批废旧物资处置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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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一批废旧物资处置拍卖公告

吉林化 (略) 受委托, (略) 对中 (略) 第十采油厂一批废旧物 (略) 置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2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四、预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特别提示:本项目现场踏勘仅限在产 (略) 已同时报名完毕的意向竞买人。由于物资存放多个地点,现场踏勘按照拍卖人通知日期为准( (略) 中报名完毕的意向竞买人):具体日期待通知,集合时间:上午8:30集合;统一集合地点: (略) 庆城县采油十厂前指机关 (地图搜索:凤 (略) 西门) 对面往南20米。踏勘人员要求:已完成报名登记的意向竞买人须委派工作人员(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携带经本企业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需为彩色鲜章,原件,电子章无效)、禁止携带烟火入厂。在上述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过时不候,由委托方、拍卖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相关工作人统一带领意向竞买人参加现场标的勘验,标的资产存放站点分散,意向竞买人应自驾或租车跟随前往,委托方不统一安排车辆。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11月25日16:00前 (略) 踏勘事宜,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齐先生* \ 0432-*)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意向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庆城县采油十厂前指机关 (地图搜索:凤 (略) 西门) 对面往南20米。

六、参拍标的:

标的1:报废资产及物资主要包括:油管、抽油杆、阀门、泵、配件、工器具、机加工设备等等,种类约336项,预估重量4720吨,成批检斤出售。

标的2:各类消防器材灭火器约503具,预估重量4.654吨,整体 (略) 置。(标的存放地点分散,须买受人自行前往收集清运)

提示: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指定)范围内报废资产及物资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 (略) 置,其中标的1成批检斤出售,资产交割总重量以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为准,买受人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亦不得以未达到预估重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追加标的资产交割重量。资产清运期间,不能挑拣标的资产,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按顺序交割清运。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预估重量可能与实际重量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标的1以实际检斤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谨慎参与,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为使意向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意向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受让。

七、委托人要求:

1、标的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应包含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范围,注:资产中绝大多数为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范围中不得对此出现排除性表述,如“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等”,否则应以他项经营范围进一步核定或提供已完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的证明文件。标的2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报废灭火器回收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包含消防器材修配、消防器材回收等经营范围。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为准。 (略) 置过程中应严格准守环保法规和安全标准。

2、本项目所有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预估交易价款的10%。买受人承诺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配合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预估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预估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拍卖佣金、服务费等,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且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权利。

5、产权交易机构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预估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拍卖佣金、服务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交纳的全部预估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6、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时提货,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买受人,委托方不在负责保管。买受人须在委托方收到全部预估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后的60日内,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现场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场。买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买受人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通知产权机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买受人放弃剩余标的资产,委托方有权将剩余标的资 (略) 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买受人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买受人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含有固体废物或者沾染危险废物等情况时,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 (略) (略) 理的,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 (略) 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 (略) 置等行为,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委托方无关。

8、买受人同意并接受本项目标的1以成批检斤称重方式结算实际交易价款,交割重量以交易双方在资产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数值为准,实际交易价款以实际检斤称重吨数乘以成交单价后计算得出。本项目检斤称重的过程须在转让方监督下完成,检斤称重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检斤称重的结果须经转让方认可并签字确认。买受人在检斤称重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欺瞒欺诈等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将给与相应扣罚。买受人将标的资产运离委托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委托方将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9、买受人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买受人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0、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1、买受人(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清运结束后,经委托方验收且产权交易机构收到《项目验收单》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2、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1整体成 (略) 置,最终成交单价为综合单价,标的资产中存在高价值、低价值或无价值报废物资,均按照成交单价与检斤称重结果计算标的资产实际交易价款,买受人不得挑拣物资,整体拉运。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企业安全 (略) 场行情波动等风险,成交后表示买受人对实物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意向竞买人应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预展时间需按委托方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标的资产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请意向竞买人以现场标的踏勘实物现状及范围为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意向竞买人及买受人不得再对现场标的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交易保 (略) 罚。

(4)本次转让废旧资产及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买受人,委托方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在清运过程中如遇需切割、拆卸等,须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买受人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现场实际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委托方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库。

(7)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委托方为买受人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3% ,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和大连产 (略) 站本项目公示信息。

八、相关重要事项:意向竞买人应同时在大连产权 (略) (略) 登记报名,务必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现场踏勘确认函》,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意向竞买人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搜索大连产权主页查询

保证金:标的1:*元;标的2: 0.*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请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

标的1:2262元/吨(含税); 标的2:*元(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6:00止。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6:00止。

(略)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8:00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

(略)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30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至吉林化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吉林,吉林

吉林化 (略) 受委托, (略) 对中 (略) 第十采油厂一批废旧物 (略) 置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2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四、预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特别提示:本项目现场踏勘仅限在产 (略) 已同时报名完毕的意向竞买人。由于物资存放多个地点,现场踏勘按照拍卖人通知日期为准( (略) 中报名完毕的意向竞买人):具体日期待通知,集合时间:上午8:30集合;统一集合地点: (略) 庆城县采油十厂前指机关 (地图搜索:凤 (略) 西门) 对面往南20米。踏勘人员要求:已完成报名登记的意向竞买人须委派工作人员(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携带经本企业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需为彩色鲜章,原件,电子章无效)、禁止携带烟火入厂。在上述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过时不候,由委托方、拍卖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相关工作人统一带领意向竞买人参加现场标的勘验,标的资产存放站点分散,意向竞买人应自驾或租车跟随前往,委托方不统一安排车辆。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11月25日16:00前 (略) 踏勘事宜,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齐先生* \ 0432-*)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意向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庆城县采油十厂前指机关 (地图搜索:凤 (略) 西门) 对面往南20米。

六、参拍标的:

标的1:报废资产及物资主要包括:油管、抽油杆、阀门、泵、配件、工器具、机加工设备等等,种类约336项,预估重量4720吨,成批检斤出售。

标的2:各类消防器材灭火器约503具,预估重量4.654吨,整体 (略) 置。(标的存放地点分散,须买受人自行前往收集清运)

提示: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指定)范围内报废资产及物资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 (略) 置,其中标的1成批检斤出售,资产交割总重量以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为准,买受人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亦不得以未达到预估重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追加标的资产交割重量。资产清运期间,不能挑拣标的资产,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按顺序交割清运。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预估重量可能与实际重量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标的1以实际检斤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谨慎参与,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为使意向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意向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受让。

七、委托人要求:

1、标的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应包含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范围,注:资产中绝大多数为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范围中不得对此出现排除性表述,如“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等”,否则应以他项经营范围进一步核定或提供已完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的证明文件。标的2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报废灭火器回收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包含消防器材修配、消防器材回收等经营范围。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为准。 (略) 置过程中应严格准守环保法规和安全标准。

2、本项目所有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预估交易价款的10%。买受人承诺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配合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预估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预估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拍卖佣金、服务费等,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且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权利。

5、产权交易机构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预估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拍卖佣金、服务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交纳的全部预估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6、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时提货,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买受人,委托方不在负责保管。买受人须在委托方收到全部预估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后的60日内,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现场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场。买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买受人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通知产权机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买受人放弃剩余标的资产,委托方有权将剩余标的资 (略) 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买受人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买受人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含有固体废物或者沾染危险废物等情况时,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 (略) (略) 理的,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 (略) 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 (略) 置等行为,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委托方无关。

8、买受人同意并接受本项目标的1以成批检斤称重方式结算实际交易价款,交割重量以交易双方在资产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数值为准,实际交易价款以实际检斤称重吨数乘以成交单价后计算得出。本项目检斤称重的过程须在转让方监督下完成,检斤称重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检斤称重的结果须经转让方认可并签字确认。买受人在检斤称重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欺瞒欺诈等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将给与相应扣罚。买受人将标的资产运离委托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委托方将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9、买受人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买受人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0、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1、买受人(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清运结束后,经委托方验收且产权交易机构收到《项目验收单》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2、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1整体成 (略) 置,最终成交单价为综合单价,标的资产中存在高价值、低价值或无价值报废物资,均按照成交单价与检斤称重结果计算标的资产实际交易价款,买受人不得挑拣物资,整体拉运。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企业安全 (略) 场行情波动等风险,成交后表示买受人对实物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意向竞买人应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预展时间需按委托方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标的资产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请意向竞买人以现场标的踏勘实物现状及范围为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意向竞买人及买受人不得再对现场标的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交易保 (略) 罚。

(4)本次转让废旧资产及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买受人,委托方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在清运过程中如遇需切割、拆卸等,须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买受人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现场实际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委托方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库。

(7)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委托方为买受人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3% ,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和大连产 (略) 站本项目公示信息。

八、相关重要事项:意向竞买人应同时在大连产权 (略) (略) 登记报名,务必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现场踏勘确认函》,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意向竞买人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搜索大连产权主页查询

保证金:标的1:*元;标的2: 0.*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请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

标的1:2262元/吨(含税); 标的2:*元(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6:00止。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6:00止。

(略)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8:00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

(略)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30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至吉林化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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