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关于襄阳市樊城区丹江路41号金桥农资公司10幢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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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关于襄阳市樊城区丹江路41号金桥农资公司10幢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第二次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41号( (略) )10幢2单元4层1室(现称:金桥嘉苑旧2号楼2单元4楼左)。该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 (略) (略);登记时间:2009年2月13日;建筑面积:79.57平方米;户型:3室1厅1厨1卫;楼层:四楼(共六层);朝向:座南朝北;位置:毗邻华洋堂百货、苏宁易购、新华书店, (略) 500米、人民广场1公里。具体详情见附图。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略).40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接受咨询、看样、答疑,有 (略) 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程序开始三日以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七、优先购买权人:无。

八、利害关系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十 (略) 联系。

十、缴纳保证金: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成交确认书: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略) 上公示。

十二、缴纳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号:(略)5796

十三、特别提醒:

1.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所拍物品的权利现状取得物品,后续一切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内现有案外人居住,拍 (略) 将予以清退。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以前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拍。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 (略) 确认后于拍卖日到场进行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院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但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房屋涉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解决。

十一、悔拍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款差价的,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悔拍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恶意竞价责任:买受人在 (略) 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定的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思而恶意竞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构成干扰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可对恶意竞拍人予以罚款。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0-(略)(宦法官)、(略)(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10-(略)(张主任)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号

附:标的物情况图片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襄阳

(略) (略)

第二次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41号( (略) )10幢2单元4层1室(现称:金桥嘉苑旧2号楼2单元4楼左)。该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 (略) (略);登记时间:2009年2月13日;建筑面积:79.57平方米;户型:3室1厅1厨1卫;楼层:四楼(共六层);朝向:座南朝北;位置:毗邻华洋堂百货、苏宁易购、新华书店, (略) 500米、人民广场1公里。具体详情见附图。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略).40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接受咨询、看样、答疑,有 (略) 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程序开始三日以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七、优先购买权人:无。

八、利害关系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十 (略) 联系。

十、缴纳保证金: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成交确认书: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略) 上公示。

十二、缴纳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号:(略)5796

十三、特别提醒:

1.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所拍物品的权利现状取得物品,后续一切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内现有案外人居住,拍 (略) 将予以清退。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以前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拍。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 (略) 确认后于拍卖日到场进行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院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但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房屋涉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解决。

十一、悔拍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款差价的,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悔拍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恶意竞价责任:买受人在 (略) 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定的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思而恶意竞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构成干扰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可对恶意竞拍人予以罚款。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0-(略)(宦法官)、(略)(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10-(略)(张主任)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号

附:标的物情况图片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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