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洛海边空地、孖凹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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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洛海边空地、孖凹塘1、2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沙洛联社交﹝2024﹞*号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沙洛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规则、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略) (略) 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沙洛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1月13日10:00在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对沙洛海边空地、孖凹塘1、2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孖凹塘(大沙地边)1、孖凹塘(大沙地边)2、沙洛海边空地。
(二)交易资产类型:其他建设用地。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沙洛珠江边。
(五)交易资产面积:合计约2.97亩(孖凹塘1约1.8亩、孖凹塘2约0.57亩、沙洛海边空地约0.6亩)。其中:证载面积为:合计约2.97亩。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部分物业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3 (作一个整体交易)。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场地、车场。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出租,现时资产的现状出租中,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沙洛联社经济联社交易站。
(二)交易方式:公开竞投(现场举牌竞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 (略) 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元/月起。
2.竞价阶梯:¥200元/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4.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11-12 11:30)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沙洛联社账户内(账户信息于报名人提交纸质资料确认后取得),并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11:30为保证金截至到账时间,逾期到账或未到账均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主动放弃报名。
5.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实际竞得价(月租金)的6倍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合同相关费用。(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约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相关租赁费用等)到沙洛联社指定账户内。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上述合同费用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五)租赁期限:9年,2025-01-01至2033-12-31。
免租期:合同首月为交接期免租(以合同确定为准)。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截止报名时无拖欠联社费用。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 (略) 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 (略) 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九)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竞得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 (略) (略) 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2.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 (略) 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沙洛联社所有标的(土地) (略) 更新改造、沙洛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或出 (略) 更新(“三旧”改造)、集体发展及连片开发该标的、联社自行开发、建设、改造、自用、征收拆迁、上级部门不允许出租、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等,按以 (略) 理:
(1)联社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通知载明的期限搬迁,交回承租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商铺、厂房、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等)给联社,联社不作任何补偿、赔偿;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2)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联社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联社有 (略) 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同意前述费用可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该标的的全部补偿、赔偿均属联社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附属物、青苗补偿、临迁费、签约奖励及设施补偿费等、承租方不得就此对联社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联社发出的通知载明之日。
(4)合同解除、终止,承租方继续占用该标的的,应按实际使用标的的时间向联社缴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与合同约定的同期租金和管理费合计数相一致。
5.此地块无水、电。
6.合同期内卫生保洁由沙洛联社管理的,承租方需缴交200元/月的环卫费(不包含工业垃圾)给沙洛联社。
合同期内卫生保洁不由沙洛联社管理,变更至第三方承包的,承租方自行与保洁服务单位协商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事宜,确保符合沙洛联社或有关部门的卫生标准。
7.承租方须自行围闭并管理好租赁土地。承租方需对租赁的场地落实包括定期洒水、吸尘等防尘措施,将扬尘降至最低,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场地内部及周边颗粒物浓度限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关 (略) 的颗粒物浓度限值。
8.为确保本标的与周边环境设施相匹配,承租方须承诺合同期负责:①对标的周边围墙、挡墙需进行修葺、美化,并定期维护;②对标的场地进行平整及 (略) 理,不得出现扬尘、积水、地面坑洼等的情况,并做好地块内排水设施的建设及维护。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需确保上述设施完好并归沙洛联社所有。
9.如*方对该租赁标的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等检查的,*方须全程陪同并配合检查,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方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及条例,定期对租赁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生产等的隐患排查,及时自查自纠。如*方未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条例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方承担。
11. (略) (略) 人民政府东沙街 (略) 于印发的《关于加快制定经济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通知》(穗荔东函[2023]98号), (略) 委区政府部署,落实 (略) 工业园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要求,倒逼产能严重过剩、工艺装备水平落后、高污染、高排放、不环保、低产值的产业退出。本联社为此制定了“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并作出声明如下:(1)凡有意向参与“三资”交易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了解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内容,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视为其已经清晰了解和同意本联社关于“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2)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代表其承诺不得引入或从事(含转租、合作等)负面清单所列相关行业(项目);(3)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本联社的“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发生变化的,按照前述原则执行,如届时另有新规定的除外;(4)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业经本联社同意进行调整且依法取得对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可以按照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
(1)布匹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类,漂染类,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加工类等项目;
(2)生产、储存或销售危险物品和化学品的经营活动;无相关规划许可、未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场所从事明火作业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类物品(例如布匹、危化品等)的经营活动;
(3)涉及粉尘涉爆风险的经营活动(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木粉、纸粉、橡胶粉、塑料粉等);
(4)违 (略) 区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镀、造纸、陶瓷、洗水、锅炉、农药等领域);
(5)不符合上级部门“治水治气”要求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将场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渣土、淤泥、砖块等)
(6)有损“村容村貌”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填埋、废品回收(破碎、压缩、转运、加工)、畜禽养殖及屠宰等)
(7)制(烘)砂、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石膏、水泥、砖瓦、石材、石子加工等建材加工制造项目。
(8)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异味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油性喷涂、部分农副食品等)。
(9)在未按消防安全要求设置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场所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若存在以上负面清单行业,经本联社通知整改,拒不改正的,本联社将上报东沙街道办,由街道办及政府相关职 (略) 理。承租方不得引入或从事负面清单所列相关行业,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物业,没收所有保证金,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并追究承租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12. 报名人应于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设备设施及存在瑕疵等)。一旦参与本项目竞投,即代表报名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所示的内容及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报名人对标的现状或交易方案产生异议的,均以本方案确定的数值及条款约定为准。因不清晰或不认可交易条款或标的物现状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13.此公告解释权归沙洛联社所有。
14.本项目的合同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四、报名事项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1月04日9:00至11月12日17: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地址:沙洛上村281号)进行咨询及报名。报名人应提前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详细了解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交易报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如资料不齐 (略) 理,报名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补齐资料重新报名。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沙洛联社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签收《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1月12日17: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视为报名成功。
逾期报名登记、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未能报名成功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情况,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 (略) 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愿意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4年11月12日11:3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沙洛指定的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沙洛联社交﹝2024﹞*号)。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4年11月13日10:00前携带《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 (略) 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 (略) 沙洛上村281号)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投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身份证原件;
(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地址: 沙洛上村281号)或到交易机构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沙洛联社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权属人: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东沙街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沙街沙洛上村28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东沙街沙洛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020-*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略) 东沙街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
2024年11月1日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沙洛联社交﹝2024﹞*号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沙洛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规则、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略) (略) 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沙洛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1月13日10:00在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对沙洛海边空地、孖凹塘1、2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孖凹塘(大沙地边)1、孖凹塘(大沙地边)2、沙洛海边空地。
(二)交易资产类型:其他建设用地。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沙洛珠江边。
(五)交易资产面积:合计约2.97亩(孖凹塘1约1.8亩、孖凹塘2约0.57亩、沙洛海边空地约0.6亩)。其中:证载面积为:合计约2.97亩。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部分物业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3 (作一个整体交易)。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场地、车场。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出租,现时资产的现状出租中,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沙洛联社经济联社交易站。
(二)交易方式:公开竞投(现场举牌竞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 (略) 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元/月起。
2.竞价阶梯:¥200元/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4.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11-12 11:30)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沙洛联社账户内(账户信息于报名人提交纸质资料确认后取得),并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11:30为保证金截至到账时间,逾期到账或未到账均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主动放弃报名。
5.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实际竞得价(月租金)的6倍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合同相关费用。(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约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相关租赁费用等)到沙洛联社指定账户内。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上述合同费用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五)租赁期限:9年,2025-01-01至2033-12-31。
免租期:合同首月为交接期免租(以合同确定为准)。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截止报名时无拖欠联社费用。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 (略) 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 (略) 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九)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竞得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 (略) (略) 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2.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 (略) 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沙洛联社所有标的(土地) (略) 更新改造、沙洛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或出 (略) 更新(“三旧”改造)、集体发展及连片开发该标的、联社自行开发、建设、改造、自用、征收拆迁、上级部门不允许出租、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等,按以 (略) 理:
(1)联社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通知载明的期限搬迁,交回承租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商铺、厂房、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等)给联社,联社不作任何补偿、赔偿;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2)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联社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联社有 (略) 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同意前述费用可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该标的的全部补偿、赔偿均属联社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附属物、青苗补偿、临迁费、签约奖励及设施补偿费等、承租方不得就此对联社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联社发出的通知载明之日。
(4)合同解除、终止,承租方继续占用该标的的,应按实际使用标的的时间向联社缴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与合同约定的同期租金和管理费合计数相一致。
5.此地块无水、电。
6.合同期内卫生保洁由沙洛联社管理的,承租方需缴交200元/月的环卫费(不包含工业垃圾)给沙洛联社。
合同期内卫生保洁不由沙洛联社管理,变更至第三方承包的,承租方自行与保洁服务单位协商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事宜,确保符合沙洛联社或有关部门的卫生标准。
7.承租方须自行围闭并管理好租赁土地。承租方需对租赁的场地落实包括定期洒水、吸尘等防尘措施,将扬尘降至最低,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场地内部及周边颗粒物浓度限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关 (略) 的颗粒物浓度限值。
8.为确保本标的与周边环境设施相匹配,承租方须承诺合同期负责:①对标的周边围墙、挡墙需进行修葺、美化,并定期维护;②对标的场地进行平整及 (略) 理,不得出现扬尘、积水、地面坑洼等的情况,并做好地块内排水设施的建设及维护。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需确保上述设施完好并归沙洛联社所有。
9.如*方对该租赁标的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等检查的,*方须全程陪同并配合检查,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方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及条例,定期对租赁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生产等的隐患排查,及时自查自纠。如*方未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条例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方承担。
11. (略) (略) 人民政府东沙街 (略) 于印发的《关于加快制定经济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通知》(穗荔东函[2023]98号), (略) 委区政府部署,落实 (略) 工业园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要求,倒逼产能严重过剩、工艺装备水平落后、高污染、高排放、不环保、低产值的产业退出。本联社为此制定了“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并作出声明如下:(1)凡有意向参与“三资”交易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了解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内容,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视为其已经清晰了解和同意本联社关于“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2)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代表其承诺不得引入或从事(含转租、合作等)负面清单所列相关行业(项目);(3)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本联社的“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发生变化的,按照前述原则执行,如届时另有新规定的除外;(4)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业经本联社同意进行调整且依法取得对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可以按照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
(1)布匹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类,漂染类,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加工类等项目;
(2)生产、储存或销售危险物品和化学品的经营活动;无相关规划许可、未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场所从事明火作业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类物品(例如布匹、危化品等)的经营活动;
(3)涉及粉尘涉爆风险的经营活动(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木粉、纸粉、橡胶粉、塑料粉等);
(4)违 (略) 区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镀、造纸、陶瓷、洗水、锅炉、农药等领域);
(5)不符合上级部门“治水治气”要求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将场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渣土、淤泥、砖块等)
(6)有损“村容村貌”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填埋、废品回收(破碎、压缩、转运、加工)、畜禽养殖及屠宰等)
(7)制(烘)砂、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石膏、水泥、砖瓦、石材、石子加工等建材加工制造项目。
(8)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异味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油性喷涂、部分农副食品等)。
(9)在未按消防安全要求设置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场所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若存在以上负面清单行业,经本联社通知整改,拒不改正的,本联社将上报东沙街道办,由街道办及政府相关职 (略) 理。承租方不得引入或从事负面清单所列相关行业,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物业,没收所有保证金,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并追究承租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12. 报名人应于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设备设施及存在瑕疵等)。一旦参与本项目竞投,即代表报名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所示的内容及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报名人对标的现状或交易方案产生异议的,均以本方案确定的数值及条款约定为准。因不清晰或不认可交易条款或标的物现状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13.此公告解释权归沙洛联社所有。
14.本项目的合同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四、报名事项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1月04日9:00至11月12日17: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地址:沙洛上村281号)进行咨询及报名。报名人应提前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详细了解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交易报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如资料不齐 (略) 理,报名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补齐资料重新报名。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沙洛联社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签收《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1月12日17: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视为报名成功。
逾期报名登记、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未能报名成功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情况,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 (略) 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愿意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4年11月12日11:3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沙洛指定的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沙洛联社交﹝2024﹞*号)。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4年11月13日10:00前携带《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 (略) 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 (略) 沙洛上村281号)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投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身份证原件;
(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 (略) 东沙街道沙洛联社(地址: 沙洛上村281号)或到交易机构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沙洛联社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权属人: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东沙街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沙街沙洛上村28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东沙街沙洛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020-*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略) 东沙街沙洛联社“三资”交易站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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