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江阴中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衡评报字[2024]第016号评估报告中对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并说明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无。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无。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无。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无。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无。 (七)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无。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除上述事项外,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发现其他特别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 (略) 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 (1)2024年4月30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澄审字(2024)(略)号); (2)资产评估报告(中天衡评报字[2024]第016号); (3)法律意见书; (4)标的企业2024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5) (略) 章程; (6)职工安置方案; (7)债 (略) 置方案; (8)《关于江阴临港 (略) (略) 中开 (略) 10%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