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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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股权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华工瑞源 (略)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 (略) 华工科技园内1幢2楼A-1区
    法定代表人 张丽华
    成立日期 2021-07-07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4F0YX94H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略)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议决议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略) 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武汉华工 (略) 55
    唐连奎 25
    高洁 20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82.* 703.* 70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490.* 621.* 2868.*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合并报表
    2024-09-30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28.* 263.* 256.*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79.* 189.* 1089.*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6号)显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转让方提示:(1)转让方合计持有标的企业55%股权,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25%股权;(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元,股东已全部实缴到位;(3)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5)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 (略) 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6) (略) 独资设立的企业,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需符合证监会 (略) 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窗口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本次股权转让属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部分。 3、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6号),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 (略)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产业 (略)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4-10-31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80.125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279.6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313.92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93.42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93.42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1086.18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1120.5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武汉华工 (略)
    (略) 湖北省 -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东湖新技 (略) 华工科技园内1幢 (略)
    法定代表人 刘含树
    成立日期 2011-02-28
    注册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9D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湖北省 - (略)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武汉产业 (略)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华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4-04-22
    批准文件及文号 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80.12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2、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于报名登 (略) 上查询结果截图(3页)及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下载件(1份)(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仅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时须承 (略) 于资产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没有因为重大质量、重大安全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行政主 (略) 罚。 3、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且股权结构需符合证监会 (略) 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窗口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属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企业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标的企业负责接待尽调人员的信息,在挂牌期间请详询本项目的“交易机构联系人”),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实质性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挂牌相关资料,前往标的企业与股东或管理团队进行过充分沟通,掌握全面的股权调整方案信息,结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做好自身合规性前置研判等),在标的企业管理稳定和未来有序健康发展方向上应与其他股东有一定的共识性。 4、为保证标的企业稳定过渡以及发展的健康延续性,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 ①标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其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具有协助标的企业开展不低于5亿元募集资金的能力体现。 ②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对标的企业已有 (略) 法人治理结构而制定的目标计划予以全部认可,并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共同致力于标的企业的发展提升。 ③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须保证标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队*的整体稳定性,充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并持续配合标的企业推进完善制定具有有效的经营管理团队激励方案或长效激励机制。 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为准),若有无法实现或违反本条中任何一条承诺事项,则以本次股权最终转让价款的100%向标的企业支付补偿金。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7、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关于办理股权过户的约定: (1)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在光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2)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0、最终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1、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84.0375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交易双方各付。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华工瑞源 (略)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 (略) 华工科技园内1幢2楼A-1区
    法定代表人 张丽华
    成立日期 2021-07-07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4F0YX94H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略)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议决议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略) 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武汉华工 (略) 55
    唐连奎 25
    高洁 20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82.* 703.* 70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490.* 621.* 2868.*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合并报表
    2024-09-30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28.* 263.* 256.*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79.* 189.* 1089.*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6号)显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转让方提示:(1)转让方合计持有标的企业55%股权,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25%股权;(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元,股东已全部实缴到位;(3)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5)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 (略) 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6) (略) 独资设立的企业,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需符合证监会 (略) 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窗口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本次股权转让属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部分。 3、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6号),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 (略)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产业 (略)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4-10-31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80.125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279.6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313.92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93.42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93.42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1086.18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1120.5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武汉华工 (略)
    (略) 湖北省 -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东湖新技 (略) 华工科技园内1幢 (略)
    法定代表人 刘含树
    成立日期 2011-02-28
    注册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9D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湖北省 - (略)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武汉产业 (略)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华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4-04-22
    批准文件及文号 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80.12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2、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于报名登 (略) 上查询结果截图(3页)及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下载件(1份)(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仅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时须承 (略) 于资产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没有因为重大质量、重大安全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行政主 (略) 罚。 3、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且股权结构需符合证监会 (略) 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窗口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属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企业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标的企业负责接待尽调人员的信息,在挂牌期间请详询本项目的“交易机构联系人”),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实质性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挂牌相关资料,前往标的企业与股东或管理团队进行过充分沟通,掌握全面的股权调整方案信息,结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做好自身合规性前置研判等),在标的企业管理稳定和未来有序健康发展方向上应与其他股东有一定的共识性。 4、为保证标的企业稳定过渡以及发展的健康延续性,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 ①标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其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具有协助标的企业开展不低于5亿元募集资金的能力体现。 ②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对标的企业已有 (略) 法人治理结构而制定的目标计划予以全部认可,并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共同致力于标的企业的发展提升。 ③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须保证标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队*的整体稳定性,充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并持续配合标的企业推进完善制定具有有效的经营管理团队激励方案或长效激励机制。 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为准),若有无法实现或违反本条中任何一条承诺事项,则以本次股权最终转让价款的100%向标的企业支付补偿金。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7、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关于办理股权过户的约定: (1)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在光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2)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0、最终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1、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84.0375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交易双方各付。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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