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4号自编库、21-25库星之光文体用品市场内,物业编号为5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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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4号自编库、21-25库星之光文体用品市场内,物业编号为510A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4号自编12.14.16库、21-25库星之光文体用品市场内,物业编号为510A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 ①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 @被中国执行 (略) (htp: //http://**.cn/(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④被信用中国(htps:/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4.意向承租方为经营文具、学生用品、体育用品、文创产品、礼品、生活用品及图书产品等文体用品批发商。(意向方作承诺,出租方有权核实情况)

    出租条件

    1、出租经营定位:学生用品类文具用品(笔记本、笔、书包等)批发,文具、体育用品品牌批发;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签署页》版本签署。并缴纳相应的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水电周转金及守法经营质量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合同期内每两年租金递增3%;
    3.其他费用
    1)电费:商 (略) 标准收取;除商铺内电表行度外,其余公用电均以上期实际发生电量按租用面积进行公摊,计租面积计算口径变化不涉及电费变化。仓库不收取电费。
    2)设施服务费:商业(平房铺)按3元/㎡/月收费标准收取,商业(大楼)、办公按5元/㎡/月收费标准收取,仓库按2元/㎡/月收费标准收取。
    4.水费:商业(平房铺)根据实际用水量以充值水卡形式结算水费(单价为*/m3);办公、仓库不收取水费。
    5.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月租金、管理费标准的2倍收取;
    6.该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用途为仓库,本次出租用途为仓库。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权
    8.若原承租方存在欠费行为,则不符合新一轮公开招租报名资格。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4号自编12.14.16库、21-25库星之光文体用品市场内,物业编号为510A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 ①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 @被中国执行 (略) (htp: //http://**.cn/(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④被信用中国(htps:/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4.意向承租方为经营文具、学生用品、体育用品、文创产品、礼品、生活用品及图书产品等文体用品批发商。(意向方作承诺,出租方有权核实情况)

    出租条件

    1、出租经营定位:学生用品类文具用品(笔记本、笔、书包等)批发,文具、体育用品品牌批发;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签署页》版本签署。并缴纳相应的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水电周转金及守法经营质量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合同期内每两年租金递增3%;
    3.其他费用
    1)电费:商 (略) 标准收取;除商铺内电表行度外,其余公用电均以上期实际发生电量按租用面积进行公摊,计租面积计算口径变化不涉及电费变化。仓库不收取电费。
    2)设施服务费:商业(平房铺)按3元/㎡/月收费标准收取,商业(大楼)、办公按5元/㎡/月收费标准收取,仓库按2元/㎡/月收费标准收取。
    4.水费:商业(平房铺)根据实际用水量以充值水卡形式结算水费(单价为*/m3);办公、仓库不收取水费。
    5.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月租金、管理费标准的2倍收取;
    6.该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用途为仓库,本次出租用途为仓库。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权
    8.若原承租方存在欠费行为,则不符合新一轮公开招租报名资格。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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