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报废处置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报废处置
转让底价: ¥ 300.*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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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4DF* | 监测编号 | GR2024NB* |
标的名称 |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CSR6110GSEV1)报废处置 | 转让底价(万元) | 300.* |
挂牌日期 | 2024-11-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5 |
资产概述 |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CSR6110GSEV1)报废处置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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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CSR6110GSEV1)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单价*元/辆,合计586.5吨。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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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4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 (略) (略) 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略) 址为:宁波产权 (略) http://**。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4点。(二)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 (略) (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交易合同,并交纳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 (三)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挂牌交易合同》与转让方办理产权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发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和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交纳的申购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受让方需在2024年12月25日前内完成车 (略) 置等一切手续,并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给到转让方,在完成报废手续后(委托方收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受让方,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 (略) 理。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受让方。(四)标的物展示时间(车辆禁止移动):挂牌期间,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看样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574-*。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五)车辆属于报废资产,不办理过户,转让方仅负责交付车辆,不负责车辆报废手续。车辆当前状态为在运管部门报停, (略) 行驶条件,故交割地点同看样地点。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车辆的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六)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到2024年11月15日的15:00止。(七)车辆清单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合同详见附件。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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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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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续存的企业法人单位。 2.企业法人单位需具备有效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且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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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1008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 (略) 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
评估机构 | 宁波安全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28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评估报告文号 | 宁安评报字[2024]第283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300.*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住所) | 宁 (略) (略) 556号9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水平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M |
经营规模 | 大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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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 |
(略) 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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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有效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且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转让底价: ¥ 300.*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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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4DF* | 监测编号 | GR2024NB* |
标的名称 |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CSR6110GSEV1)报废处置 | 转让底价(万元) | 300.* |
挂牌日期 | 2024-11-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5 |
资产概述 |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CSR6110GSEV1)报废处置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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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51辆纯电动公交车(南车CSR6110GSEV1)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单价*元/辆,合计586.5吨。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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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4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 (略) (略) 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略) 址为:宁波产权 (略) http://**。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4点。(二)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 (略) (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交易合同,并交纳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 (三)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挂牌交易合同》与转让方办理产权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发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和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交纳的申购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受让方需在2024年12月25日前内完成车 (略) 置等一切手续,并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给到转让方,在完成报废手续后(委托方收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受让方,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 (略) 理。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受让方。(四)标的物展示时间(车辆禁止移动):挂牌期间,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看样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574-*。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五)车辆属于报废资产,不办理过户,转让方仅负责交付车辆,不负责车辆报废手续。车辆当前状态为在运管部门报停, (略) 行驶条件,故交割地点同看样地点。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车辆的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六)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到2024年11月15日的15:00止。(七)车辆清单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合同详见附件。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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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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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续存的企业法人单位。 2.企业法人单位需具备有效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且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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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1008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 (略) 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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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宁波安全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28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评估报告文号 | 宁安评报字[2024]第283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300.*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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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住所) | 宁 (略) (略) 556号9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水平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M |
经营规模 | 大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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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 |
(略) 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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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有效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且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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