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洋庄住宅用地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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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洋庄住宅用地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 (略) 决定公开拍卖位于狮城镇洋庄村的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共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用途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码

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高控制

建筑限高

悬挑

控制

2024拍(洋庄)A19号

72.00

4.7750

100


4.5

343.80

底层3.6米,二层以上3.0米

檐口控高15.60米

二层以上南面挑出0.6米

2024拍(洋庄)A20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1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2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3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4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5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6号

83.87

5.1259

429.91

二层以上西面、南面挑出0.6米

三、竞买规则

1.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A19-A25号地块起拍价为*元,A26号地块起拍价为*元,A19-A2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为*元,增价幅度均为*元或*元的整数倍。

2.竞买申请人参加上述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开始前,平均每个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的,则按照地块序号由后向前自动终止拍卖,直至申请人数量满足拍卖地块人数要求。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周宁县 (略) 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 (略) (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周宁县 (略) 二楼利用与管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县 (略) 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4.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 (略) 关于洋庄住宅用地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 (略) 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周宁县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 (略) 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

联系人:谢先生(0593-*,*),肖先生(0593-*),吴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

开户单位:周宁县 (略)

账号及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792(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 (略)

2024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 2024-11-04 00:00:00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 (略) 决定公开拍卖位于狮城镇洋庄村的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共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用途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码

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高控制

建筑限高

悬挑

控制

2024拍(洋庄)A19号

72.00

4.7750

100


4.5

343.80

底层3.6米,二层以上3.0米

檐口控高15.60米

二层以上南面挑出0.6米

2024拍(洋庄)A20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1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2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3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4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5号

72.00

4.7750

343.80

2024拍(洋庄)A26号

83.87

5.1259

429.91

二层以上西面、南面挑出0.6米

三、竞买规则

1.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A19-A25号地块起拍价为*元,A26号地块起拍价为*元,A19-A2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为*元,增价幅度均为*元或*元的整数倍。

2.竞买申请人参加上述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开始前,平均每个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的,则按照地块序号由后向前自动终止拍卖,直至申请人数量满足拍卖地块人数要求。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周宁县 (略) 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 (略) (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周宁县 (略) 二楼利用与管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县 (略) 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4.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 (略) 关于洋庄住宅用地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 (略) 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周宁县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 (略) 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

联系人:谢先生(0593-*,*),肖先生(0593-*),吴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

开户单位:周宁县 (略)

账号及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792(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 (略)

2024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 2024-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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