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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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科

名 称: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科
负 责 人: 赵献民
单位地址: (略) 海洲 (略) 203号
公开电话: 0573-*、0573-*
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2.指导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3.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林业发展。

4.监督管理森林、湿地、*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按分工监督管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森林采伐限额。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自然保护地、自然遗产、风 (略) 监督管理。

6.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略) 林权权属纠纷。

7. (略) 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 (略) 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 称: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科
负 责 人: 赵献民
单位地址: (略) 海洲 (略) 203号
公开电话: 0573-*、0573-*
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2.指导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3.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林业发展。

4.监督管理森林、湿地、*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按分工监督管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森林采伐限额。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自然保护地、自然遗产、风 (略) 监督管理。

6.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略) 林权权属纠纷。

7. (略) 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 (略) 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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