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农田出租招标文件
如皋市长江镇农田出租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招 (略) 长江镇农田出租项目已批准实施,招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范围: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所属的长青沙如意生态园部分地块,总面积约544.55亩(其中水田面积316.56亩,旱田面积227.99亩),总面积以勘察报告为准。
本项目期限:3年租期(2024年11月10日--2027年11月9日)。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最低限价水田900元/亩,旱田500元/亩,最低总价(略)元/年。(其中130亩黑塌菜面谈)请各潜在投标者自行承担因报名或投标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费用。
二、资质要求:
1、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2、有发展农业产业意向且需具备承担本项目费用的能力。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
1、农田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函(报价单)。
资格审查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需分开装封并密封,在投标时分别递交。
四、评标方法:
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总价(最低总价=900元/亩*水田面积+500元/亩*旱田面积)。
本次投标采用两次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为第一次报价,当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其它事项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备(略)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其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的当场退还。
付款方式:中标人需在2024年11月11日前将第一年土地租金(中标价*面积)及交田保证金(100元/亩*面积)缴纳给发包方(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签订租赁合同。自第二年起,每年度租期结束前,需在当年10月15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逾期未缴租金,则不再续约,终止合同,交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退,重新招租。
特别提醒:
1、竞标前投标人实地考察招租单元的现实条件,充分了解拟租赁单元的实际情况(包括土地概况、土质、高程、平整度、水系、道路、前茬、面积),一律按现状发包,发包后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对土地进行复丈。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承包种植户,有下列行为者一律不得参与本轮招租报名:(1)欠缴政府租金的;(2)有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的;(3)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3、本次所发包土地不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其它农业补贴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投标人慎重考虑。
4、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不得转包,只能用于水稻、小麦、大豆、蔬菜种植,不允许种植大棚西瓜、多年生作物、开挖鱼塘等进行水产养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略) 场风险、自然风险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5、租赁期间如因项目规划、建设需使用租赁土地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按实际使用面积核减承包费,并 (略) 标准补偿使用部分的青苗费,发包人不赔偿承租人使用农田可得利益损失。
6、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的土地上取土、换土,不得违规新建大棚、看护房,固化场地等临时附属设施;不乱抛农药废弃物;不得 (略) 域焚烧、乱抛秸秆,不得占种预 (略) 。无违约行为,合同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交田保证金。
7、保证种植范围内的河道、河坡、渠、路、埂的整洁,做到无恶性杂草(特别是加拿大一枝黄花)、无漂浮物、无垃圾。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215开标室
七、本项目为小型项目,一次流标后当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八、联系方式: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
(略)正生 (略)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 11月4日
一、项目概况:
本招 (略) 长江镇农田出租项目已批准实施,招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范围: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所属的长青沙如意生态园部分地块,总面积约544.55亩(其中水田面积316.56亩,旱田面积227.99亩),总面积以勘察报告为准。
本项目期限:3年租期(2024年11月10日--2027年11月9日)。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最低限价水田900元/亩,旱田500元/亩,最低总价(略)元/年。(其中130亩黑塌菜面谈)请各潜在投标者自行承担因报名或投标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费用。
二、资质要求:
1、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2、有发展农业产业意向且需具备承担本项目费用的能力。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
1、农田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函(报价单)。
资格审查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需分开装封并密封,在投标时分别递交。
四、评标方法:
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总价(最低总价=900元/亩*水田面积+500元/亩*旱田面积)。
本次投标采用两次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为第一次报价,当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其它事项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备(略)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其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的当场退还。
付款方式:中标人需在2024年11月11日前将第一年土地租金(中标价*面积)及交田保证金(100元/亩*面积)缴纳给发包方(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签订租赁合同。自第二年起,每年度租期结束前,需在当年10月15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逾期未缴租金,则不再续约,终止合同,交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退,重新招租。
特别提醒:
1、竞标前投标人实地考察招租单元的现实条件,充分了解拟租赁单元的实际情况(包括土地概况、土质、高程、平整度、水系、道路、前茬、面积),一律按现状发包,发包后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对土地进行复丈。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承包种植户,有下列行为者一律不得参与本轮招租报名:(1)欠缴政府租金的;(2)有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的;(3)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3、本次所发包土地不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其它农业补贴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投标人慎重考虑。
4、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不得转包,只能用于水稻、小麦、大豆、蔬菜种植,不允许种植大棚西瓜、多年生作物、开挖鱼塘等进行水产养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略) 场风险、自然风险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5、租赁期间如因项目规划、建设需使用租赁土地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按实际使用面积核减承包费,并 (略) 标准补偿使用部分的青苗费,发包人不赔偿承租人使用农田可得利益损失。
6、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的土地上取土、换土,不得违规新建大棚、看护房,固化场地等临时附属设施;不乱抛农药废弃物;不得 (略) 域焚烧、乱抛秸秆,不得占种预 (略) 。无违约行为,合同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交田保证金。
7、保证种植范围内的河道、河坡、渠、路、埂的整洁,做到无恶性杂草(特别是加拿大一枝黄花)、无漂浮物、无垃圾。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215开标室
七、本项目为小型项目,一次流标后当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八、联系方式: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
(略)正生 (略)
(略) 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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