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洒水车4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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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洒水车4辆处置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洒水车4辆

项目编号

YK-2024-*-C04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5000元

信息披露/报名起始日期

2024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报名、交纳保证金截至日期

2024年11月15日17:00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8日9:00

标的所在位置

清涧县宽州镇师家园则村

标的踏勘

本次交易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意向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集中看样时间: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含公告期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看样,意向方请至少提前一天向项目联系人了解看货要求,项目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

资产概述

未进行注册登记的4辆报废洒水车,其中福田牌2辆,中洁牌2辆,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

二、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名称

洒水车4辆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福田牌2辆,中洁牌2辆

数量

4

其他说明

暂无

三、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成交价和拍卖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向受让方提供相关发票,敬请意向方注意。

2.受让方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查看交易标的,清楚上述交易标的现状,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转让方、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接收交易标 (略) 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3.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转让方和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质量、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处置交易 (略) 场价格的变动,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交易中心不作任何担保。

4.交易标的 (略) 置的一切费用及使用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受让方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6.标的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拆解。禁止受让方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售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受让方对回收的报废机 (略) 置应当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7.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8.受让方须向陕西 (略) 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特别提示:委托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的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方了解交易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二)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公告期 (略) 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

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受让方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出现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纳成交价款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作为违约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并按期提供相关报废证明材料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略) 退回。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9T

注册地(住所)

清涧县宽州镇师家园则村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 (略)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略) 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交易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项目咨询联系人信息

转让方

冯先生:*

(略) (略)

业务三科

0912-*

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陕西 (略)

2024年11月4日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洒水车4辆

项目编号

YK-2024-*-C04

转让底价

*元

保证金

5000元

信息披露/报名起始日期

2024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报名、交纳保证金截至日期

2024年11月15日17:00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8日9:00

标的所在位置

清涧县宽州镇师家园则村

标的踏勘

本次交易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意向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集中看样时间: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含公告期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看样,意向方请至少提前一天向项目联系人了解看货要求,项目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

资产概述

未进行注册登记的4辆报废洒水车,其中福田牌2辆,中洁牌2辆,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

二、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名称

洒水车4辆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福田牌2辆,中洁牌2辆

数量

4

其他说明

暂无

三、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成交价和拍卖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向受让方提供相关发票,敬请意向方注意。

2.受让方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查看交易标的,清楚上述交易标的现状,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转让方、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接收交易标 (略) 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3.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转让方和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质量、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处置交易 (略) 场价格的变动,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交易中心不作任何担保。

4.交易标的 (略) 置的一切费用及使用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受让方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6.标的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拆解。禁止受让方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售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受让方对回收的报废机 (略) 置应当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7.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8.受让方须向陕西 (略) 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特别提示:委托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的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方了解交易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二)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公告期 (略) 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

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受让方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出现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纳成交价款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作为违约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并按期提供相关报废证明材料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略) 退回。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9T

注册地(住所)

清涧县宽州镇师家园则村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 (略)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略) 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交易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项目咨询联系人信息

转让方

冯先生:*

(略) (略)

业务三科

0912-*

清涧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陕西 (略)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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