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338号博瑞新村居住小区二期H21栋13层13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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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338号博瑞新村居住小区二期H21栋13层13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1月21日11时至2024年11月22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0109执恢143号,位 (略) (略) (略) 1338号博瑞新村 (略) 二期H21栋13层13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米字第(略)号,乌房权证米字第(略)号建成年份:2012年,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向为坐南朝北,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约:97.7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存量房,楼栋总层数为地上17层,标的位于第13层,一梯两户,现有人居住,有欠费。

起拍价中包括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工程及正常使用不可分离的附属设施设备、二次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等,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以上内容均采纳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新德旺房估字(略)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92元,

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交割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该标的交付房屋需要一定的时间。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除本公告中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务必提高警惕,以防受骗。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略) 120号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兰女士( (略) )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略)、(略)

辅助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47号汇丰大厦写字楼20层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乌鲁木齐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1月21日11时至2024年11月22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0109执恢143号,位 (略) (略) (略) 1338号博瑞新村 (略) 二期H21栋13层13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米字第(略)号,乌房权证米字第(略)号建成年份:2012年,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向为坐南朝北,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约:97.7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存量房,楼栋总层数为地上17层,标的位于第13层,一梯两户,现有人居住,有欠费。

起拍价中包括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工程及正常使用不可分离的附属设施设备、二次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等,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以上内容均采纳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新德旺房估字(略)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92元,

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交割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该标的交付房屋需要一定的时间。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除本公告中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务必提高警惕,以防受骗。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略) 120号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兰女士( (略) )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略)、(略)

辅助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47号汇丰大厦写字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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